
本報記者 王寶靜
這件皮爾卡丹西服吊牌與面料實際不符 代理商回應:只是吊牌標注有誤,當事者做法涉嫌敲詐
日前,一名消費者在購買皮爾卡丹西服后委托紀萬昌檢測。經檢測,該西服實際面料成分與吊牌標注不符,據此紀萬昌和該消費者認為該服裝存在質量問題,他們要求服裝生產廠家向消費者公開道歉。對此,皮爾卡丹有關代理商回應,該服裝只是吊牌標注有誤,并不存在質量問題。而紀萬昌曾就此事找他們索要高額賠償,這種行為涉嫌敲詐。
事件起因:吊牌標注蹊蹺引質疑
據紀萬昌介紹,前段時間,一名消費者在我市某大型賣場購買了這件皮爾卡丹西服上衣,后來,當他無意中查看這件衣服標牌時,卻奇怪地發現,在其面料成分的標注中,除了羊毛、桑蠶絲、滌綸、大麻之外,居然先后兩次對亞麻成分進行了標注,這引起了這名消費者的懷疑,因此他委托紀萬昌對這件皮爾卡丹西服的質量進行檢驗。
檢驗結果:與吊牌標注成分不符
受這名消費者委托,紀萬昌前去相關機構對該西服進行了檢測。他向記者出具了一份《濟南市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所檢驗報告》,《報告》顯示,送檢的皮爾卡丹西服上衣為天津津達制衣有限公司生產,送樣日期為今年6月30日。《報告》中的檢驗結論顯示,“面料纖維含量定性為:羊毛、桑蠶絲、聚酯纖維、亞麻、大麻、苧麻”。紀萬昌指出,據該《報告》結論,這件皮爾卡丹西服上衣并無標牌中標注的滌綸成分,而含有其未進行標注的聚酯纖維和苧麻成分。
紀萬昌表示,大約半個月前,他帶著該檢驗報告來到消費者當初購買這件西服的賣場,對于該檢驗報告,賣場方面并未提出異議,也未出示其他檢驗報告。因此,經協商,消費者和紀萬昌一致表示,將放棄賠償要求,但需要皮爾卡丹西服上衣的生產廠家天津津達制衣有限公司在媒體上公開向消費者道歉并作出合理解釋。
代理商:只是吊牌標注有誤
6日下午,就紀萬昌反映的皮爾卡丹西服上衣中并無標牌中的滌綸成分,而含有其未標注的聚酯纖維和苧麻成分,皮爾卡丹西服在山東的代理商———山東利源盛商貿有限公司濟南分公司負責人李先生指出,聚酯纖維就是滌綸的學名,目前有關部門要求將滌綸標注為聚酯纖維,但這并非是硬性要求,完全實現該要求還需要一定的時間,目前仍舊在標牌上標注滌綸的廠家還有很多。另外關于吊牌面料成分標注有兩個“亞麻”的情況,李先生也解釋,當初是委托另外一個廠家印刷的吊牌,不慎將其中的苧麻成分誤印成了亞麻。因此他認為,嚴格地講,紀萬昌提到的衣服并不存在質量問題,也不存在故意欺騙消費者的情況,只是標識有誤。
李先生指出,就此問題,紀萬昌曾經找過該公司總部并要求高達30萬元的賠償。公司方面認為,根據國家有關法律規定,該賠償要求顯然過高。對紀萬昌的做法,李先生認為已經涉嫌敲詐。
當再次就皮爾卡丹方面對吊牌標注情況的解釋再次向紀萬昌反饋時,他表示,如果衣服出自小作坊,出現這樣的問題可以理解,但作為皮爾卡丹這樣的知名品牌,該錯誤則有些低級。他承認曾要求過30萬元的賠償,但當時也同時提出如果皮爾卡丹向全國消費者致歉,他可以不要賠償。紀萬昌又表示,30萬元是一種精神損害賠償,對方對他涉嫌敲詐的說法“站不住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