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消費者質疑樂購超市出售變質榴蓮
樂購超市:所售榴蓮為“臨期食品”,口感有偏差但無質量問題
本報記者 王寶靜 實習生 景敏
購買了打折的榴蓮,到家后卻發現又酸又臭,根本無法食用,近期,在樂購超市萬達店的購物經歷讓金女士很郁悶。對此,樂購超市萬達店相關人士解釋,金女士購買的榴蓮屬于“臨期食品”,沒有質量問題。根據記者調查的情況,該超市對于相關“臨期食品”的標注并不夠醒目。
顧客投訴購買的榴蓮當天就不能食用
8月2日晚,金女士到樂購超市萬達店購買榴蓮。據她回憶,當時在出售水果的柜臺上放著三盒包裝好的榴蓮肉,還有兩顆完整的榴蓮。根據指示牌標注,在該打折促銷專區的水果價格比原價低不少,當看到包裝日期為當天后,金女士就買了兩盒榴蓮。
21:30左右,返回家的金女士打開了榴蓮的包裝,卻發現根本無法食用——— 據她回憶,“當時的味道很濃,又酸又臭,外面還有一層白白的膜,本以為只有一塊榴蓮肉是這樣,沒想到兩盒都是如此。”見此狀況,當天22:10,金女士致電樂購超市,但當時已無人接聽。她后來才知道,超市已于當天22:00停止營業。于是就該事件的詳細過程,金女士通過樂購超市的錄音電話給總服務臺留言。但截至8月9日她仍未收到超市的任何回復。于是,金女士認為樂購超市以晚間打折為借口,用促銷手段向顧客銷售變質食品,是一種欺騙消費者的行為,她想向樂購超市討個說法。
店方解釋促銷榴蓮并無質量問題
就金女士反映的情況,樂購超市萬達店有關客服負責人解釋,金女士購買的榴蓮為“臨期食品”,在出售它們的打折專區,對于其保質期、新鮮度等,超市都已向顧客作出明確說明并提醒顧客盡快食用。此類食品在口感上可能存在偏差,但并不存在質量問題。金女士反映的口感偏差問題或許與超市儲藏不當有關,促銷專區的該批榴蓮已于第二天下架,同時超市方面對此已經向金女士致歉并退還她購買榴蓮的費用。
記者暗訪“臨期食品”標注不夠醒目
據了解,今年年初,國家工商總局曾明確要求對即將過期食品作出醒目提示,要求各地工商部門嚴格監督食品經營者對食品包裝、標志、生產日期、保質期和有關食品儲存條件等進行自查自糾,對即將到保質期的食品在經營場所向消費者作出醒目提示。
8月10日下午,在樂購超市萬達店的海鮮區,記者看到一個寫有清倉特賣字樣的標牌,旁邊還有一個寫著“臨期商品,請在保質期內盡快食用”的提示牌。而水果專區的上方只掛著一個促銷牌子,沒有與海鮮區類似的臨期商品標牌。對于水果專區為何沒有標注“臨期食品”,樂購超市相關客服經理解釋,該超市為“臨期食品”劃定了一個專區,相應標牌掛在出售米面、雞蛋等食品處附近,臨期榴蓮也放在那里。
8月12日下午14:30左右,記者再次來到樂購超市萬達店相關人士提到的“臨期食品”專區,卻沒有發現任何“臨期食品”標識,相關促銷人員稱,超市內沒有專門出售臨期水果的區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