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件啤酒已過期 代理商稱“裝錯了箱子”
紅網瀏陽站8月23日訊(分站記者 劉軒)瀏陽大瑤鎮的居民陸明幸很是郁悶:“明明是一件酒,怎么就會有兩個日期呢?而且相差約十個月時間。”而啤酒本身標示保質期為270天,“拿新盒子裝舊酒,這不是在糊弄消費者嗎?”
昨日下午,在大瑤鎮一家超市前,陸明幸向記者展示了這件標有兩個生產日期的燕京啤酒。他稱,前幾天,自己在集鎮一超市購買了一件燕京啤酒,回家打開包裝盒后,就與一位朋友每人喝了一瓶,“喝了之后感覺味道不對。”
陸明幸于是就將酒瓶拿起來查看,一看才知道問題不小:“去年7月份生產的,早就過期了。”他看到,啤酒瓶蓋上標注著“2011.07.26”字樣,而按照瓶身上的說明,這瓶酒的保質期只有270天,這也意味著這酒早就已經過了期。
他再一看外包裝盒,盒子上寫的出廠日期是2012年5月21日,兩個日期相差了約十個月。昨日下午,記者查看這件啤酒,果然看到了這兩個相差懸殊的日期。
隨后,記者聯系了該啤酒瀏陽南區代理商龔先生,他承認了陸明幸所買到的這件啤酒已經過期,“可能是裝錯了箱子。”他希望賠償三件啤酒給陸明幸,“如果擔心身體有問題,可以先去醫院檢查,如果查出問題,費用我們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