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片 本報記者 張頔
據媒體報道,今年5月以來,蒙牛駐義烏的銷售經理王某以半價收購5000余箱即將過期的蒙牛奶制品,將生產日期改晚6個月后銷往了義烏等地,隨后王某被刑拘。記者調查發現,市民在購買食品時所依據的生產日期很有可能被做手腳,而監管部門對食品生產日期的標示方式還沒有明確的規定。
市民反映: 饅頭保質期寫在不干膠標簽上
“保質期只有一天的東西,商家會不會換個標簽第二天接著賣呀?”市民徐先生在濟南一家超市購物時發現,用塑料袋包裝的饅頭四個一袋,封口處貼有不干膠標簽,上面標示著精確到分鐘的包裝日期,保質期為一天。
8月26日,記者走訪了市區內的幾家超市,發現饅頭、燒餅這些面食和豆芽、火龍果等蔬菜水果都采取了塑料袋或保鮮膜包裝,上面標示著包裝日期和保質期。
“我們對每天的銷量都有個提前估值,不會上太多貨。當天賣不了的食品也會內部處理。”一位超市食品專柜的工作人員說,內部處理一是職工購買,二是退回廠家。“但絕對不會出現更換標簽再次上柜的情況。”
記者調查: 噴上生產日期,輕輕一抹就掉
記者選取糖果、糕點、冰棒、奶制品、肉制品、餅干等常見食品做了調查,其中一些大品牌出產的食品多是采用激光打印或壓印的形式來標示生產日期,包裝上的字跡清晰、牢固,幾乎無法抹掉或是修改。
而一些品牌知名度不高的產品,則采用了噴墨打印的方式標注生產日期,這種方式就沒那么牢靠了。記者購買了一盒六包裝的玫瑰餅,小袋包裝上標示著“20120816”的生產日期,用濕紙巾輕輕一擦,黑色的墨跡便能被完全除掉。
生產日期被抹掉后,噴上新的日期也并非難事。記者在一家購物網站上搜索“打碼機”,生成的結果包括了從近十萬元的高級激光打碼機到幾十元的手動打碼機。有些賣家還表示,購買打碼機會附贈消除油墨的液體。
在濟南經營一家包裝機械銷售公司的趙女士告訴記者,大型食品企業往往配備的是數萬元的激光打碼機,字體牢固、呈現出不連續的顆粒感。而一些中小型企業因為成本問題,配套的則是噴墨打碼機,貴的也就幾千元一臺。由于墨水附著力不強,這種噴墨的字體一抹就容易模糊,如果用松香水、香蕉水處理,可以消除得干干凈凈。
監管部門: 標示方式沒有硬性規定
記者在超市調查時,極易抹去的噴墨標示引起了不少市民的質疑。“生產日期這么容易被擦掉、更改,買來的食品是否過期還真是要看商家的良心了。”一位正在購買酸奶的市民說,如果一些不良商家隨意更改食品的生產日期,那顧客還真不好判斷。說完,她使勁抹了一下手里酸奶的標示日期,才放進了購物籃。
對于食品包裝上標示的生產日期,監管部門又是如何規定的呢?8月27日,濟南市質量技術監督局的一位負責人做了回復:目前食品包裝業所遵循的法規是2012年4月20日開始施行的《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GB7718-2011),其中對包裝上的字體、內容都做了詳細規定,要求必須清晰地標注食品的生產日期、保質期。
該負責人表示,如果整個食品標簽以不干膠形式制作,包括“生產日期”或“保質期”等日期內容,整個不干膠加貼在食品包裝上是符合規定的。目前對生產日期的標示方式國家還沒有硬性規定,是打印還是壓印,由廠家根據生產情況自主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