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進灰”為啥引發官司?
消費者未經報修便要退貨難獲支持
本報訊(通訊員 馬超 記者 袁瑋)高價買的蘋果MAC電腦,使用一年之后發現屏幕一角大面積進灰。購買者鄒先生在與商家協商退貨未果的情況下,將賣家告上法庭。日前,徐匯區法院對此案做出一審判決,駁回了鄒先生的全部訴訟請求。
鄒先生是一名攝影師,2010年9月25日,他在徐家匯百思買以12000余元的價格購買了一臺“蘋果新一代臺式機”。鄒先生同時還辦理了延展保修,并為此花費1399元。去年10月左右,鄒先生發現電腦的液晶顯示器內部出現大面積的積灰,且情況日益加劇,嚴重影響正常使用。
鄒先生通過網絡查詢為何會出現此種情況,卻無意中發現很多使用蘋果同類顯示器的消費者都遇到了類似問題。經過與其他消費者溝通,他發現很多人反映的問題經過多次維修,仍然不能徹底解決。于是他在網上建立了維權群,并搜集其他消費者出現的同類情況的證據。鄒先生向蘋果報修,并聯系了蘋果南昌維修點要求維修,卻被告知這個故障無法修理。在與蘋果客服的交流中,對方竟然怪罪于中國環境差。
鄒先生認為蘋果這款產品存在設計上的缺陷,根本無法通過修理和更換徹底解決質量問題,一怒之下將經銷商百思買告上法院,認為其作為經營者未履行產品的質量保證義務,無法根本解決產品的質量瑕疵,要求判令退回所購電腦并返還購機款及保修費合計13647.01元,并賠償維權的合理損失2000元。
百思買公司辯稱,鄒先生在延保期出現問題,只要開通延保就可以到相關服務點維修電腦,但其未開通延保維修就要求退貨實在不妥。對于鄒先生舉證的其他案外人的蘋果電腦型號與他所購買的不同,且也不是在百思買購買的,故障情況也與爭議電腦不同,無法證明鄒先生的電腦故障無法維修。百思買認為只要鄒先生開通延保,便可先對電腦的故障檢測來確定故障是否可以排除,所以不同意鄒先生退貨并賠償的請求。 法院審理后認為,鄒先生所買電腦屏幕右上角存在的“進灰”問題,他至今未在經銷商百思買進行過報修,并且舉證的案外人所購蘋果電腦的故障情形與鄒先生的電腦存在的問題并無法證明存在直接關聯,現有證據也無法證明該電腦存在設計缺陷,且該缺陷屬于不可修理的范圍,所以現鄒先生要求直接退貨,法院難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