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光收檢疫費,還向經銷商亂罰款 冷鮮肉上游經銷商和生產廠家透露更多檢疫內幕
本報記者 宋立山
本報6日發出報道《稀里糊涂收費這么多年,到底啥依據》后,看到其中動檢部門針對檢疫費收取的部分回應,上游的經銷商和廠家也坐不住了。他們向本報透露更多內幕,各區動檢所不僅涉嫌向冷鮮肉店重復收取檢疫費,還存在涉嫌向經銷商亂收費行為。
關于檢疫費>> 店主以為沒人收,實由經銷商代扣
在此前的采訪中,部分冷鮮肉店店主告訴記者,他們從來沒聽說過檢疫費,也沒有動檢所人員前來收過。6日,記者采訪某品牌冷鮮肉的經銷商高先生時,他卻說:“誰說他們不交檢疫費,只是他們自己不知道而已!”
高先生介紹,他是某知名品牌冷鮮肉在省城的經銷商之一,負責供應濟南市內五區的40多家連鎖店。通俗地講,他是位于品牌生產企業和連鎖店之間的中間商,他從生產企業進貨,然后分銷給各個連鎖店,各個連鎖店按照營業額的10%,從他這里拿返點獲利。“他們都以為自己沒有再向所在區的動檢部門交檢疫費,其實經銷商已經從他們的返點中將檢疫費扣出來了。”
“一些動檢所懶得挨家挨戶收錢,直接讓我給他們統一斂。”高先生說,他負責配送的40多家連鎖店,除市中區的不到10家外,另外四區的30多家冷鮮肉店,所在區的動檢所都不會上門收取檢疫費。“都是由我直接從各個連鎖店的返點中扣出50元,然后按照各區的肉店數量,把檢疫費統一交給區動檢所。”他認識不少經銷商,情況都差不多,每個月要為四個區的動檢所代收檢疫費。
其他四區由經銷商代收,那么市中區呢?“市中區都是動檢所親自去收,而且收得更多,在我配送的這些連鎖店中,其他區統一收50元,市中區最少收50元,多了收到100元,甚至150元。”高先生說。
“這個錢不可能是罰款,他們讓代收時,就告訴我說是檢疫費。”高先生分析說,動檢部門之所以不敢承認是檢疫費,主要是因為農業部有明文規定,嚴禁重復收取檢疫費。但要把這個錢說成罰款講不通,“每個月定期收罰款,難道有預定好的罰款嗎?或者說,先交了罰款,連鎖店以后就可以不用分證違法經營了嗎?”
關于報檢>> 市中要求較嚴苛,過程得耗六小時
此前接受記者采訪時,動檢部門負責人曾提到,由于生產企業和經銷商不報檢,導致各個連鎖店沒有分證,所以才收取費用。但是,經銷商高先生一肚子怨氣,他說,不是不愿意報檢,而是時間上根本來不及。
高先生介紹,冷鮮肉包括生產、配送、分銷等多個環節。生產廠家屠宰好的冷鮮肉,在廠內經過產地檢疫部門檢疫合格后,由廠家的大貨車統一送到濟南。到濟南后,要先去匡山的定點辦報檢,報檢合格之后,大貨車開往位于歷下區的圣洋物流。每天凌晨2時至3時,到達圣洋物流卸貨,各個經銷商在此提貨,并由歷下區動檢部門為各個經銷商再開具一份動物產品檢疫合格證明。經銷商提貨之后分銷至各個連鎖店前,還要向各連鎖店所在區動檢部門報檢。
高先生說,歷下、歷城、天橋和槐蔭四區只要求攜帶產地的檢疫合格證明去報檢即可,市中區動檢所則要求必須持歷下區動檢所的落地檢疫證明。“問題是,3點鐘提好貨,歷下區動檢部門一般6點半才到圣洋物流,也就是說,我們一直等到6點半才能拿到歷下區動檢部門開具的檢疫合格證明。”高先生說,6點半拿到歷下動檢所的證明后,到市中動檢所報檢結束,已經是上午8點半,然后再分送到各個連鎖店,正好趕上交通早高峰,等送到連鎖店,就已經是上午9點甚至10點多了。“從3點半到10點,冷鮮肉在配送車上要耽誤6個半小時,天氣一熱就有味了,還怎么賣?”
高先生還介紹,市中之外的其他四區雖然曾經口頭上要求經銷商報檢,但實際上一直默認,可以不用每天都過去,只要各個連鎖店每月按時交上檢疫費就行。“每個月我們一般只過去報檢五六次。”即便他們去報檢,各個動檢所也從來不開具動物產品檢疫合格證分證。“報檢時沒開分證,為啥現在用這個理由要求連鎖店交檢疫費呢?”
關于罰款>> 一旦查住就扣貨,高額罰金可講價
“市內五區的動檢所中,市中區是最狠的,不光肉店遭殃,我們也被罰過好幾次。”高先生說,因為市中區的報檢程序不合理,他們根本來不及去報檢,便直接將冷鮮肉配送到該區的各個連鎖店。市中區動檢所便利用不報檢這一點,攔截配送車輛進行罰款。
高先生介紹,最近的一次是上周末,動檢人員事先在連鎖店門外等候,以沒有報檢為由,將他的配送車扣留,200多公斤冷鮮肉一直被扣在動檢所。“他們憑啥扣我的肉?配送車上都附有產地的動物產品檢疫合格證明,而且每一袋上面都貼有山東省動物衛生監督所監制的動物產品檢疫合格標志,此外還附有商務部門出具的肉品品質合格證明。”高先生進一步分析說,唯一不符合要求的是,由于一部分冷鮮肉已經配送到連鎖店,剩下的冷鮮肉總重量要少于產地合格證明上的數量。“如果車上的冷鮮肉總重量多于合格證明上的數量,說明我摻入了一些不明來源的冷鮮肉,這種情況完全可以扣留。可現在是實際重量少于合格證上的重量,這不能表明剩下的這些肉來源不明啊?”
高先生說,按照往常的教訓,這種情況一旦被查住,市中區動檢所就會收取高額罰款,開價少則5000元,多則20000元。而這一次,干脆不給處理,一直這么撂著。
“這個罰款疑點頗多。”高先生說,首先他們給開的單子前后不統一。高先生一位同為經銷商的朋友提供的一份罰單顯示,罰單名稱為“山東省非稅收收入收款收據”,項目名稱為“罰款收入”,罰款金額為5000元。而高先生曾經接到過的罰單卻是一張動物產品檢疫合格證明,竟然按照每頭豬的標準收取費用,“這分明是檢疫費啊!罰款怎么能用檢疫證明?”
“更奇怪的是,罰款竟然可以討價還價。”高先生透露,與向肉店收取檢疫費頗為相似,這項向經銷商收取的罰款也可以討價還價。他說,他被處罰過兩次,第一次開價7700元,砍價砍成3000元;第二次同樣開價7000多元,最后通過各種途徑砍到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