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報訊 上周,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12315熱線受理了消費者投訴1873件,有關食品的投訴是本周投訴的熱點。
其中,食品預付券使用過程中受阻問題較為突出。市民付小姐反映,她持有某品牌食品店的蛋糕券,9月8日去門店欲領取蛋糕時,工作人員卻告知她,現在蛋糕券只能領月餅。
對此,市消保委認為,預付券是購買者預先向商家支付費用而取得的權利憑證,從本質上體現了一種買賣合同關系。發售預付券的商家理應按券面所列向持券人提供相應種類和數量的商品或服務,在有效期限內無法提供,商家即為違約,就應主動承擔違約責任。沈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