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點王被罰25萬元 “加35元獲全年7.9折優惠”虛假宣傳構成價格欺詐
深圳特區報訊 (記者 易東)“只要加35元,就可獲得精美筆記本和全年7.9折優惠”,許多市民到面點王吃飯結賬時,都碰到過面點王這樣的促銷宣傳。有些常來吃面食的市民還因此買過他們的筆記本優惠券。但就是這看似“劃得來”的優惠,實際上是一種價格欺詐的陷阱。日前,市市場監管部門對上述行為堅決說不,依法對中國快餐連鎖品牌企業——深圳面點王飲食連鎖有限公司虛假宣傳構成價格欺詐一案,做出了罰款25萬元的處理決定。
“全年7.9折折扣券”只有12張
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出具的《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面點王公司從今年1月起進行的筆記本促銷活動中,在宣傳彩頁上注明活動內容“即日起在面點王進行消費只需加35元即可獲得一本龍年精美筆記本,內含精美龍票和全年7.9折折扣券”,實際贈送物品為一本筆記本,內含一張印制“龍舞吉祥”的藏書票以及12張全年7.9折折扣券,折扣券有效期至2012年12月31日止。
經查實,贈送物品中全年7.9折折扣券只有12張,即全年在該店消費只有12次7.9折折扣優惠,并非全年消費都按7.9折折算;同時,大眾對于龍票的普遍理解是龍年郵票,但實際贈送的龍票是印制“龍舞吉祥”的藏書票,實際贈送物品與促銷活動宣傳內容不一致。
屬于“價格欺詐行為”
市場監管部門認定,面點王公司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十四條第(四)項的規定,屬于《禁止價格欺詐行為的規定》第六條第(三)項“使用欺騙性或者誤導性的語言、文字、圖片、計量單位等標價,誘導他人與其交易的價格欺詐行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四十條,《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決定》第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市場監管部門向面點王開具了《行政處罰決定書》,責令面點王公司立即改正上述價格違法行為,處以罰款25萬元。
市場監管部門提醒消費者,商家挖空心思推出的各類宣傳促銷活動,是為了促銷,吸引消費者,往往在促銷時宣傳得天花亂墜,說有多大多大優惠,實際上根本沒有兌現,完全就是一個“大忽悠”,里面暗含欺騙消費者的陷阱,市民一定要睜大眼睛謹防受騙。同時,消費者在消費過程中如發現商家的價格違法行為,除保留好證據外,可向市場監管部門舉報,舉報電話12358。
深圳面點王公司1996年12月成立,在深圳、廣州和北京擁有3000多名員工、105家直營分店、2個食品配送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