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昆明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和昆明市工商局聯合發布了“2012第3號昆明市違法藥品(非藥品)廣告警示”,公示了降糖通脈片、固腎生發丸、五味香連丸等42個違法藥品(非藥品)廣告的通用名稱、廣告標注名稱、生產企業、刊登媒介名稱及時間、違法原因等內容,對違法行為依法進行了查處。
據昆明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相關負責人介紹,確定降糖通脈片(吉林龍泰制藥股份有限公司)、固腎生發丸(河南興邦藥業有限公司)、五味香連丸(鶴壁市中藥有限公司)、參味補腎合劑(陜西立眾制藥有限公司)、鹿精培元膠囊(青海央宗藥業有限公司)、蒙古黑藥(烏蘭浩特中蒙制藥有限公司)、降壓袋泡茶(福建南少林藥業有限公司)、通竅耳聾丸(河北永豐藥業有限公司)等42個藥品(非藥品)的宣傳屬于違法廣告。違法原因為“處方藥在大眾媒體發布廣告;夸大功能主治(適應癥)以及利用國家機關、專業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名義和形象為產品功效作證明”等。市民可登錄藥監網查詢具體信息。
本報記者 歐陽小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