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電動轎車4個月修5次三大件換了倆,還不能退
新買的電動轎車,不到一個月換了兩次電機、一次控制器,后來點火開關 、玻璃升降機又出問題,5月到9月總共修了5次。面對接連不斷出問題的新車,車主王女士要求退車,但經銷商和廠家都答復說只能修、不能退,氣憤之下,王女士把經銷商告上了法庭。
2012年5月17日,家住膠南的王女士花費 3.7萬買了一臺時風牌電動小轎車 ,經銷商是青島美億林商貿有限公司。“車買來后,開車時在駕駛室內能聞到刺鼻的味道,嚴重時嗆得流眼淚,電機也老是發燙。”發現問題后王女士聯系了經銷商,6月4日,車輛更換了電機。換完電機還不到一周,上面的問題依然存在。6月10日,車輛再次更換電機,同時更換了控制器。據王女士介紹,電瓶、電機和控制器是電動車的三個重要部件,還不到一個月就更換了其中兩個,她懷疑車輛有問題,但她當時并沒有要求退車。
從6月25日到9月12日,電動轎車又經歷了三次維修,在最后一次維修時,王女士萌發了退車的想法,但青島美億林商貿有限公司的潘經理表示,他們已經盡最大限度滿足客戶的要求,對于產品質量問題或者能否退車,只能有廠家說了算。10月29日,記者采訪了時風集團負責青島地區銷售的姜先生,對方堅決表示不能退。
協商不成,王女士將經銷商起訴到法院。10月25日,法院開庭審理了案件。王女士介紹說,法官查看車輛時,經銷商說是她把車搞壞了,她很生氣,第二天把車開到了經銷商的門店附近,雙方發生沖突,自己被推倒在地還受了傷。現在雙方正在等待法院的判決。
記者 李冰(圖由王女士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