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11月13日訊(記者 張鈺)“10號當天的鮮奶沒送到,11號送來的是9號的舊貨。訂奶就想讓老人喝個新鮮。”市民張先生向黨報熱線反映。山東得益乳業有限公司濟南分部工作人員,于13日聯絡其經銷商向張先生道歉并作出賠償。
張先生介紹,他給家中老人訂奶已經4個月,之前一直沒有注意奶袋上的生產日期。11月10日,送奶人員沒有將所訂的得益高鈣牛奶送到,11日上門時留下了兩袋。張先生無意中看到了袋子上的生產日期,“竟然是前天的,我都沒敢讓老人喝。我覺得這種鮮奶不易保存,不確定放兩天還能不能喝。”
13日,得益乳業400客服人員稱,按照其公司規定,送上門的鮮奶生產日期可以比送貨日期提前一天,酸奶可以提前兩天。由此可知,張先生家收到的鮮奶并不符合公司規定。
得益乳業濟南分部的工作人員13日接受記者采訪時稱,“送奶的是經銷商,可能因下雨,天氣較冷導致鮮奶沒有及時送到。公司會對經銷商的送貨進行考核,但是偶爾也可能出錯。目前已聯絡張先生,由經銷商向張先生道歉并給他送去幾袋鮮奶做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