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購“1111”喧囂大潮退去電商“裸游”亂象觸目驚心
先漲價再降價、水貨假貨橫行、物流配送遙遙無期……如火如荼的電商促銷過后,留給消費者的,不僅僅是超值購物的喜悅,更有林林總總的瑕疵和缺憾。如今距電商大促銷已過去十余天,但仍有消費者表示未收到拍下的商品,而各大投訴網站,消費者對電商的怨忿更是此起彼伏。那么,就讓我們來盤點一下,今年“雙十一”電商大戰,給消費者都帶來哪些“刺痛”。
本報記者 康英
電商篇
返券紅包設置“陷阱”
“雙十一”大戰中,為吸引消費者購物,電商們使出渾身解數,促銷方式也多種多樣,“滿現金送禮券”、“充值搶紅包”。但是,經過一通廝殺拼搶以后,消費者發現原來這種優惠并不實惠。
李小姐看到京東部分自營產品滿99元送1010元禮券,覺得很劃算。但后來發現,所謂的1010元禮券,共包括16張,分別在辦公用品、汽車用品、手機配件、音像圖書、服裝、家電等品類中使用。消費者需購物滿一定金額才能使用一張禮券,大部分為買滿200元可抵扣40元。也就是說,如果要真正將這些禮券用完,李女士起碼要在商城持續消費8000多元。
下面再說說充值搶紅包。“充100搶50”、“充300搶150”……“雙十一”開張前,此類宣傳話語不絕于耳。家住橋西區的潘先生沒能抵住誘惑,連續充值300元,直到充到4500元時,終于搶到一張面值150元的紅包。然而,當潘先生滿心歡喜在11日當天使用紅包拍下一雙鞋后,卻被賣家通知“因鞋質量有瑕疵,沒有發貨,請退款”。
而申請退款時,賣家告訴潘先生,只能退紅包以外的錢,紅包不給退。也就是說,潘先生花374元購買的鞋,只給退224元。紅包中的錢怎么辦?潘先生找天貓[微博]投訴,對方說會處理,但直到23日都沒有任何回應。
“全網最低價”者缺貨
先漲價再降價,這一實體店慣用的促銷伎倆同樣也出現在此次電商大戰中。市民王女士看中某知名品牌羽絨服一件,“雙十一”前網上售價為698元,按照“雙十一”促銷全場五折的標準,11日當天王女士只需399元就可拿下。然而到了11日,王女士卻發現該羽絨服售價竟是540元。商家給出的解釋是“所謂五折,是指專柜商品原價基礎上的五折,該羽絨服在線下實體店內的原價為1080元”。而據記者了解,此種現象并非個案,更有部分商品,“雙十一”前后只有幾元差價而已。
同樣是在“雙十一”期間,孫女士經常購買的一款紙尿褲參加了當當網[微博]的“買滿299元立減100元”的促銷活動,這讓孫女士非常高興。“當當網的售價59.9元,如果買5包的話就可以減100元,算下來每包39.9元,相當于打了6.7折。”孫女士表示,她家的孩子一直用這個品牌,所以她對價格非常熟悉,此前各家網站出現過的最低價是每包49元,所以39.9元的價格實際上是前所未有的“全網最低價”。但孫女士仔細一看,該商品顯示狀態是“缺貨”。
水貨、假發票橫行
據央視網報道,“雙十一”期間,陳先生在網上購買一部品牌手機,收到貨后在工信部網站查詢移動電話IMEI號時,卻發現頁面顯示該串號信息截止他查詢的前一日已被查詢了16次。也就是說,陳先生的這款手機可能存在入網通信證被多個手機同時使用的情況。
此外,陳先生還發現這款手機根本無法進行系統升級。當他到該手機品牌指定的售后服務點尋求幫助時,售后工作人員卻告訴他,這款手機“非正品行貨,無法享受全國聯保服務”。
據報道顯示,如今在某購物網站,水貨手機幾近泛濫,多家數碼專營店均被投訴銷售水貨或者假貨。截至當前,已有550多位有著相同經歷的受害者在網上組建了QQ群抱團維權,向網站及違法賣家討要說法。
出商品為水貨、假貨外,有的商家給出的發票居然也是假的。市民張先生就向記者反映,他從網上購買了一臺熱水器,結果打開發票一看,日期竟是2011年的。于是要求賣家重寄一張,結果第二張和第一張一模一樣,代碼和號碼都一樣。
物流篇
一盒餅干碎成渣
雖然自去年快遞公司“暴力分揀”被曝光后,多家快遞公司都對分揀流程做出嚴格要求。然而,“雙十一”巨大成交量,讓快遞公司恨不得擁有“三頭六臂”,別說輕拿輕放,就算快遞員手腳并用,依然難以逃脫“爆倉”的命運。這不,貨物被損壞的投訴又多了。
馬先生向記者反映,11日,他在網上購買了一盒進口餅干,14日從快遞員手中接到貨時,看到外包裝除了一層塵土,還算包裹嚴實,心想應該不會有問題。于是,他沒有打開包裹檢驗,爽快在訂單上簽了字。然而,回到家中拆開包裝再打開盒子后,馬先生被眼前的一幕驚呆了:一整盒餅干,幾乎全被碾成了餅干渣。而因為已經簽單,投訴也無憑無據。馬先生只能自己吞下“啞巴虧”。
貨未到被自動“確認收貨”
“已經過去十多天了,居然還沒收到貨,物流跟蹤也不更新了。”“雙十一”期間,在某傳媒公司上班的崔女士購買了一雙長筒靴,但隨著時間一天天過去,周圍朋友同事當天買到的物品都陸續收到,唯有她的靴子一直沒有音信。
記者在崔女士訂單中看到這雙鞋的物流信息,信息顯示12日凌晨賣家發貨,15日到達成都新北分部,18日到達成都,21日下午四點離開北京后就不再更新。然而更讓崔女士意想不到的是,到22日再打開訂單時,發現交易已經關閉,訂單詳情顯示已“確認收貨”。“貨還在外面漂著,我怎么可能簽收?”崔女士找商家理論,對方給出的解釋說:“通常情況下,買家付款、賣家發貨后系統便會進入自動確認(自動付款)時限。從賣家發貨之時起開始計時,如果是快遞方式,10天后買家不申請退款不確認收貨的情況下系統將自動確認收貨并付款給賣家。”商家表示已按規定盡快發貨,客戶收不到貨,主要責任在快遞公司。但是,崔女士多次撥打快遞公司電話,均處于占線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