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2月2日是首個全國交通安全日。根據公安部門的統計,今年以來,截至11月15日,全國因車輛安全性能導致人員傷亡事故6064起。在車輛安全性事故中,制動不良事故占64.9%、制動失效事故占11.6%,從這組數據不難看出制動系統,也就是我們常說的剎車系統對于車輛安全和交通安全的重要影響。
前不久,一位武漢的出租車師傅向我們投訴說,武漢新換了大概一萬多臺新愛麗舍出租車,這批車的剎車不好使,經常發生追尾事故,尤其是在下雨天里很難控制。
武漢市出租司機
一年里就出了五起離奇追尾事故
武漢出租車司機劉師傅在換了這種減配出租車之后,一年里就出了五起離奇的追尾事故。劉師傅說,“踩剎車的話,離對方二三十米遠應該剎得住,但是剎不住,把對方撞了,對方骨折。”事故后,劉師傅的車在武漢市交管部門的安排下進行了司法鑒定,結果卻顯示,他的出租車制動有多項制動數據不符合國家標準,整車制動系不合格。
據司機們說,武漢市從2011年4月起,出租車行業開始陸續更新換代。2011年9月至今年3月,是換車的高峰期。
為了找到武漢市新更換的愛麗舍出租車事故高發的原因,記者請來了國家質檢總局汽車召回中心的專家闞有波協助我們進行調查。專家在對比出租車和向普通大眾公開發售的新愛麗舍最低配置車型后發現,同樣出廠年限的出租車版的配置比公開發售的最低版愛麗舍還要少很多,不但缺少了ABS自動防抱死系統和EBD電子制動力分配系統,輪轂的鋁合金鋼圈被換成了鐵鋼圈,就連后輪的剎車鼓和壓力泵也比公開發售版小了一大圈。專家表示,如果在城市高度磨損的光滑路面或雨雪天氣情況下,這些出租車的制動效果會更差,安全隱患也會更大。
那么,缺少了這些配置的出租車在性能和安全性上又會受到哪些影響呢?專家在不同的路面條件和天氣條件下,采用國際上普遍使用的檢測設備和檢測方法,對出租車版和公開發售的最低配愛麗舍進行了多組對比實驗。
其中一組實驗數據顯示,在晴天干燥的瀝青路面上,當兩種車輛后輪剎車系統的溫度都在100℃左右,以同為每小時56公里左右的車速踩剎車至車輛完全停下,出租車版的制動距離是22.2米,而公開發售版的制動距離卻只有14.5米。在制動時間上,出租車版用了2.92秒,公開發售版只用了1.88秒。從平均制動減速度來看,出租車版也要比公開發售版慢了近一倍。
記者在進一步調查過程中發現,出租車公司在買車的時候,在車型選擇和價格方面都基本沒有自主權。
某出租車公司老板
出租車是由市政府指定的
一位出租車公司老板告訴記者,武漢市出租車是由市政府指定的,政府說我現在就給你用這個車,你要么你就不開,就這么簡單。
當記者問他為何選這么低配置的車時,這位老板稱,它就是這樣啊。這是它跟東風合作的事。這位出租車公司老板同時表示,他們所付出的車款,實際上也要高于公開發售車型的市場價。
按照出租車司機和出租車公司老板的說法,出租車司機以每輛車12萬到15萬不等的“買斷”價格從出租車公司提車,出租車公司以每輛車10萬元左右的價格將車款交到客管處,而客管處從神龍公司購車價到底是多少我們現在還不得而知。此前調查中我們得知,公開發售最低配置的新愛麗舍成交價僅為6.2萬元,按照低配低價的原則,這些減配出租車的價格本應低于6.2萬元,那么,這其中4萬元左右的價差難道都會成為神龍公司的利潤嗎?
那么,如果作為個人持有營運牌照的個體出租車司機,是否有可能隨自己的意愿,買到質量好而價格實惠的車輛進行營運呢?個體司機武師傅的遭遇,卻否定了這種可能。
武師傅是武漢市現在少數擁有個體營運出租車牌照的司機之一,在去年10月換車之前,盧師傅已得知新換的這批出租車的制動效果可能不好,他擔心出事故,于是到4S店買了一輛公開發售的私家版的新愛麗舍,但卻沒能完成上牌程序。
東風鴻泰銷售人員告訴記者,出租車用戶我們不能賣,知道吧,我想賣給您啊,我還想賺這個錢啊,關鍵是公司不讓我賺這個錢啊,這也是武漢市政府決定的,那我能怎么辦,你說是不是。
那么,被出租車司機、4S店銷售人員、出租車公司老板多次提及的客管處到底是個什么樣的單位,為何在所有環節中都有它抹不去的身影?
交通委辦事窗口工作人員
車你可以隨便買但必須要符合規定
經過了解,所謂的客管處,全稱武漢市客運出租汽車管理處,隸屬于武漢市交通運輸委員會,是武漢市客運出租汽車的管理部門。
當記者來到武漢市民之家的交通委辦事窗口,數次問及出租車司機是否能根據意愿自行選購車型時,工作人員對此作出了這樣的解釋:你自己買車子,也不能說是不允許,但必須是符合出租車管理條例規定的車輛,在車輛管理處能給你上牌的車輛,能保證這兩點,你在全國各地哪里買都可以。
調查至此,我們終于明白,雖然客管處并不直接否定個體司機可以自行買車,卻在買車的環節上設下了障礙,下發了包含所有個體司機姓名及身份證號碼的名單。這也就意味著,司機如果按照這位交通委工作人員解釋的流程那樣,先完成報廢手續,再買新車,在買車時,4S店的工作人員為了保住飯碗,都不會將公開發售版車型賣給出租車司機。而當車輛報廢手續完成后,指標持有人如果不及時買車上牌,出租車營運牌照有限的使用時間將被耽誤。考慮到盡快跑車上路減少營運成本的損失,司機們最后不得不購買指定車型。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劉俊海認為,那么這種行為呢,既擾亂了公平公正的競爭秩序,而且它擾亂了采購者包括出租車公司在選購汽車時候的知情權、選擇權和公平交易權,損害了購買汽車的用戶或者運輸公司的合法權益,同時,它還嚴重地危害了社會公共安全。
■文/央視《每周質量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