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員優先”到底誰優先 ——部分行業“特殊服務”掃描之三
□ 本報記者 何 可
“會員優先”,優的是誰的先?
乘坐飛機的人大概都有這樣的經歷:在登機口被分流成兩條隊伍,一條是優先登機的頭等艙、公務艙、貴賓卡乘客;一條是經濟艙乘客。在經濟艙乘客已經開始檢票后,姍姍來遲的貴賓卡乘客,隨意插到隊伍的最前列,不排隊就優先登機。
11月13日,記者致電中國國際航空公司的會員中心,據工作人員介紹,“優先登機”是國航為頭等艙、公務艙以外金卡、白金卡等貴賓會員所提供的一項特權服務。除此以外,加入國航會員,成為貴賓卡用戶(白金卡會員、金卡會員、銀卡會員)以后,還可以享受到優先訂座候補、優先機場候補、可在公務艙柜臺辦理值機手續等權限。金卡和白金卡會員,還享受優先行李托運的特權。
侵不侵權要看走哪條通道
北京市律師協會消費者權益委員會秘書長李偉民則表示,對于不同人群的登機“優先”規定應區別對待。首先對于頭等艙、公務艙乘客,由于票面價值較高,所以應該享有與價格相當的高端服務。航空公司規定該部分乘客享受優先登機服務、或者通過綠色通道,與普通消費者進行區分是合法的,也是可以理解的,普通公眾能夠接受。其次,對于貴賓卡會員,由于他們與經濟艙乘客購買票面價值相同,在同等排隊的條件下,與其他消費者是平等的,不具有優先權利,不能在普通消費者的排隊窗口進行插隊或者不排隊登機。
“航空公司可以通過開辟綠色通道等方式對貴賓卡乘客進行分流,或者到公務艙檢票口登機。”不過,李偉民也指出,這種分流是有條件的,應在不損害普通消費者權益的基礎上,在有足夠維持秩序的服務人員,有足夠的服務窗口的情況下,才可以去主張會員的特色服務。“如果經濟艙乘客服務窗口十分有限、或者登機隊伍十分擁堵的情況下,仍然盲目地去強調會員特權也是不對的。”
會員規模不宜過量
毫無疑問,在航空公司所提供的服務資源基本固定的情況下,針對VIP會員的服務傾斜,自然會影響到對普通消費者的服務。如果會員的數量有限,享受特權的人群為少數,這種影響尚可以通過其他措施進行彌補,但是當會員規模擴大到一定的限度,則勢必會大量占用服務資源,甚至擠占原本應提供給普通消費者的服務,進而影響服務質量。
記者采訪時了解到,想成為航空公司的會員并非難事。只需在會員網站上進行注冊,或者辦理航空公司與中信銀行、工商銀行、中國銀行、民生銀行共同推出的聯名信用卡,就可以成為航空公司的會員,在飛行里程達到一定額度后,就可以升級為貴賓卡會員。
而成為貴賓卡會員的標準是:如果在連續12個月內(以整月為單位),定級里程達到4萬公里或定級航段達到25個,就會成為銀卡會員;定級里程達到8萬公里或定級航段達到40個,則升級為金卡會員;定級里程達到16萬公里或定級航段達到90個,升級為白金卡會員。
對此,李偉民表示,如果會員達到一定的數量,勢必會造成特權服務的泛濫,從而擠占有限的服務資源,這樣就會對普通消費者的空間造成壓縮,從而影響影響服務質量,侵犯了普通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滿足大眾需求是基本要求
既然“會員制”的發展與普通消費者之間存在搶占資源的可能,那么這種矛盾應如何調節呢?李偉民表示,服務行業提供會員服務時,永遠要考慮與普通消費者服務的平衡。當會員達到一定的數量,與普通消費者數量形成巨大反差,例如會員數量多于普通消費者,那么特權服務的“特殊性”也就喪失了,這時服務性企業應該考慮調整自己的會員政策,或者應該考慮將會員服務降低為普通服務,推出更高端的服務形式,或者降低會員服務的價格。
其實,作為公共服務行業,滿足普通公眾的需求才是第一位的。只有在滿足普通消費者基礎服務需求的基礎之上,才可以開展針對會員的特色服務、增值服務,這也是公眾服務企業的基本要求。
李偉民說,如果對普通消費者的服務需求尚不能滿足,還要為一些會員提供優先服務,就屬于“本末倒置”。如果普通服務和特色服務失衡,公眾服務企業也就失去了承擔社會責任的職能,演化為少數人服務的機構了,這便是不合理的。
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8條的規定,消費者享有知悉其購買、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務的真實情況的權利。所以每一位公眾都享有知情權,服務窗口企業有義務向公眾解釋對會員提供特殊服務的理由和依據。
李偉民表示,為了保障公平,會員的準入條件和程序也應該向社會公開,讓每一位消費者公平接受會員資格,享受會員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