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福記回應:擬改進標識
高層稱部分商超已恢復上架無需召回
本報訊 (記者劉俊)針對日前深圳法院判決徐福記三款產品涉嫌違規添加抗氧化劑一事(詳見本報昨日報道),食品巨頭徐福記高層昨日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目前一審判決未生效,不能就此作出上述認定,但是今后標識上作出改進。對于有報道指,部分商超出現下架情況,徐福記方面表示經過溝通,已有商超恢復上架,對涉事產品不會召回。
徐福記:產品無需召回和下架
“我們整個生產制造和材料使用完全合規的。”徐福記副總裁胡嘉遜昨日對記者說,在這次深圳法院的判決中顯示,首先法院認為該公司提出是原料帶入抗氧化劑的證據“不足以支持”;另外,原料帶入部分是不需要標識的,而徐福記都標出來了,不符合食品標簽的規定。
胡嘉遜說,徐福記在包裝上標注原料帶入的添加劑,目的是“為了和消費者更清楚的溝通,所以我們才寫上去”。他認為,徐福記正是把不需要標注的部分也標注了,才引起了法院的不同看法。
據該公司提供的東莞市質監局出具的文件,稱上述涉事產品(芒果酥、芝麻香酥沙琪瑪、落花生酥心糖)配料中的TBHQ(特丁基對苯二酚)、BHT(二丁基羥基甲苯)均由原料帶入。胡嘉遜說,今后將更加謹慎,在標識上注明為原料帶入。記者昨日看到,有一些本月生產的產品已經作了更改。
據悉,在事發后部分商超對徐福記產品下架。胡嘉遜說,徐福記的產品每個批次都有記錄,并有質檢報告作為依據,所以沒有必要召回和下架,如果消費者不放心也可以憑小票退貨。“我們也會和市場溝通,我們知道有些商超已經在溝通后重新上架。”
專家:多加抗氧化劑無作用
就此風波,昨日華南理工大學輕工食品學院副院長趙謀明對記者表示,如果油脂中不加入TBHQ,在保質期內會產生很多影響人體健康的自由基和異味。趙謀明說,凡是富含油脂的產品,如果不加入抗氧化劑,通常難以保存超過3~6個月。他指出,按照國家法律法規,油脂中加上述抗氧化劑的用量一般是200ppm。“一般來說,抗氧化劑也不會多添加,因為不但沒有用還會有促氧化的作用,200ppm正好能發揮很好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