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溫州12月17日電 (趙小燕)劣質辣椒添加一種染色劑,華麗轉身變成顏色鮮亮誘人的好辣椒,不僅賣相好,價格也就上去了。近日,浙江溫州甌海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這起銷售有害食品案,四位被告人因銷售染了色的毒辣椒被法院判處6至7個月的有期徒刑。
現年61歲的袁國,河南人,從2004年開始,在河南老家從事辣椒加工生意。
2012年年初,為節約成本,袁國在市場上購進了部分劣質辣椒,在對這些劣質辣椒進行染色處理后,與合格的辣椒混合經簡單加工制成辣椒粉、辣椒干,并于今年年初銷售給在溫州菜籃子農副品批發交易市場經營副食品店的兒子袁鵬、女婿楊新、姚文。
袁鵬、楊新、姚文等人明知袁國在辣椒制品中添加染色劑的情況下,仍從袁國那販進辣椒制品在各自的店內銷售。
2012年4月13日、6月20日,甌海工商分局對他們三家副食品店內的辣椒制品進行抽樣檢查,經鑒定,在抽取的樣品中分別都檢出了染色劑羅丹明B的成分。
據悉,羅丹明B又叫玫瑰紅B,主要用于工業染色,玫瑰紅B進入人體內經生物轉化,可形成致癌物。國家衛生部明確將玫瑰紅B列入非食用物質。
2012年10月,公訴機關以涉嫌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對袁國、袁鵬、楊新、姚文等人提起公訴。
法庭上,袁國交代,他從事辣椒加工生意至今以后七八個年頭,期間中斷過一段時間。他承認,今年年初,為了使辣椒有個好的賣相,他會在加工辣椒時向辣椒中添加染色劑,但是不知道是什么染色劑,也不知道是否有毒。
袁國稱,加工后的辣椒制品與一般的辣椒制品看不出有什么區別。
袁國的女婿姚文從事辣椒銷售已有4年,他稱,在辣椒中添加染色劑,在做辣椒這一行內已不是什么秘密,算是行業潛規則。加了染色劑的辣椒,一般消費者不仔細看是看不出來。
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人袁國、袁鵬、楊新、姚文銷售明知摻有有害非食品原料的食品,其行為均已構成銷售有害食品罪,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成立,故對其作出以上判決。(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