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12月24日訊(記者 常實) 吉林保監(jiān)局今日發(fā)布公告稱, 中國大地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長春市中心支公司(以下簡稱“大地財險長春中心支公司”)通過虛列公雜費、車輛使用費和電子設備運轉費等費用支出,套取資金479.63萬元。
經查,大地財險長春中心支公司存在下列違法行為:
2011年1月1日至2012年3月31日,大地財險長春中心支公司通過虛列公雜費、車輛使用費和電子設備運轉費等費用支出,套取資金4,796,251.71元,用于招待客戶、給客戶購買禮品、支付代理機構和營銷員的業(yè)務推動費用以及給予銷售人員的激勵、返還客戶等業(yè)務推動支出。
上述事實有現場檢查事實確認書、部分財務憑證復印件、大地財險長春市中心支公司虛列費用情況統(tǒng)計表、中國保監(jiān)會調查筆錄、相關責任人的任職文件等書證為證,足以認定。
吉林保監(jiān)局認為,上述虛列費用套取資金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八十六條之規(guī)定,鑒于公司存在積極整改情節(jié),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一百七十二條及《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七條之規(guī)定,現給予中國大地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長春市中心支公司罰款100,000.00元人民幣的行政處罰。
當事人王珉時任該公司主要負責人,應對上述違規(guī)行為負直接管理責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一百七十二條及第一百七十三條的規(guī)定,吉林保監(jiān)局現給予王珉警告并罰款20,000.00元人民幣的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