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紅網長沙12月26日訊(記者 言娟)寒冬來臨,長沙網友莫小姐在唯品會網購了一雙牛皮高靴,收貨后發現379元買來的“牛皮靴”,大部分材質竟不是真皮,與客服多次聯系后,確認靴筒部位為PU材質。
網購:牛皮靴非全牛皮
12月15日,莫小姐為自己在唯品會網購了一件羽絨服、一條休閑褲和一雙牛皮高靴。20日收貨后,“一摸就發現靴子的材質有問題”。作為“購物達人”,莫小姐仔細一辨認,確認“只有靴頭和后跟兩塊是真皮,其余靴筒等地方全是人造革PU”。
第二天上午,莫小姐馬上與唯品會客服反映。“最初,客服回復說靴筒材質是納帕皮,還說納帕皮就是牛皮。我跟他們打了很多次電話,最后才承認是PU材質”,莫小姐說。
現在,唯品會網站上該款高靴已售完,頁面的產品參數中仍寫有“鞋面材質牛皮”。
維權:像“秋菊打官司”
近400元買了一雙大部分材質為PU的“皮鞋”,莫小姐首先想到了退貨。依據唯品會網站的規定,退回這雙鞋莫小姐需自行承擔退回的運費,“我被騙買這雙靴子,退了貨,按唯品會的規定還得自己買單付運費。這公平嗎?”莫小姐憤憤地說。
“鞋面只有部分材質是牛皮,其余為PU人造革,我認為唯品會網站隱瞞了真實信息,虛假宣傳。”于是,25日莫小姐在紅網“消費維權”頻道(http://315.rednet.cn/)發帖,希望退一賠一。
“他們本來還不承認,我手機、座機打了很多次電話,折騰了幾天才承認靴筒不是牛皮的。為了這雙鞋,我付出這么多時間精力,就像秋菊打官司一樣,討個說法、維權,有多難!”
處理:50元補償消費者不接受
湖南萬和聯合律師事務所李志員律師認為,根據《鞋類產品標識》(QB/T2673-2004)及其它有關規定,“鞋面材料簡單標注為‘牛皮’有誤導消費者之嫌疑,同時也構成了虛假宣傳,使消費者對產品質量產生不應有的認識。”
昨天下午記者將此事轉交唯品會網站客服,客服人員承認靴筒材質為PU,并表示莫小姐此筆訂單的投訴尚在處理中,將在24小時內做出處理答復。
大約十分鐘后,莫小姐的家人接到了唯品會網站工作人員電話回復,稱賠償50元該網站消費券,遭拒后提出50元現金賠償。莫小姐方表示不接受,堅持要求退一賠一。
附:《QB-T2673-2004鞋類產品標識》(2004年12月14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公告2004年(第75號)》發布,2005年6月1日起實施)
4.2.4幫面材料
面革分為單一材料和混用材料。使用單一天然皮革材料的鞋類產品,應標注天然皮革材料的名稱,如:牛皮、羊皮、豬皮等;天然皮革與其他材料混用或不同天然皮革之間混用制成的產品,應標注如:牛皮/人造革混用、牛皮/豬皮混用等,使用單一非天然皮革或非天然皮革混用材料的產品,應標注如:人造革,而不能標注“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