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快報記者陳楊 李斯璐
新快報連續追蹤報道“錫安醫療‘干細胞神話’”事件后,錫安診所向本報發出了《致歉聲明》。然而該聲明自始至終都未回應,“給客戶注射的到底是什么”這個關鍵問題。昨日記者再次致電采訪,對方依舊不答。醫療業內人士及法律界人士認為,錫安診所的部分做法是在規避法律責任。
1.報料人被注射的到底是什么東西?
在報料人盈盈(化名)介紹,無論是介紹她去錫安診所的美容院,還是錫安診所的人,都跟她宣傳的是“干細胞”,但對方提供的制劑說明書上顯示,她輸入的是“自體抗衰細胞(自體免疫細胞)”制劑。
據省內某三甲醫院研究干細胞的專家介紹,國家禁止在體外培養干細胞,再靜脈輸入人體里;而且這種做法對于抗衰而言,肯定是無效的,而且也并不安全。
若不是“干細胞”,是否真如說明書上所言,是“自體抗衰細胞(自體免疫細胞)”制劑呢?然而,中山大學附屬腫瘤醫院王曦副主任表示,自體抗衰細胞應該不等同于自體免疫細胞。“如果真的是‘抗衰’細胞,可能使人致癌,而不是像說明書上說的‘減緩和抑制惡性腫瘤生長’。”
而對于是否“自體免疫細胞”,廣州軍區總醫院血液科主任、細胞生物治療與研究中心主任肖揚教授認為,該說明書僅簡單提供了制品用途、成分、性質及培養和出品前的病原學檢測,其中制品成分僅標注為自體抗衰細胞和0.9%氯化鈉80ml,沒有具體說明細胞成分和劑量,對于制作方法,更是一片空白。所以,僅憑這份說明書,不能確定是哪一類細胞。
那錫安診所給盈盈輸入的到底是什么?對此,錫安診所一直不予以回答,也不提供樣品供衛生部門檢驗。
2.為何沒有病歷予以說明?
如果制劑說明書上的東西不能說明問題,那錫安診所給報料人做治療時是否有記錄呢?據報料人反映,其在錫安診所治療期間,一直沒有病歷,僅有一份體檢對比結果,里面也只是顯示著各種臟器功能在進行完一次“自體免疫細胞”療法之后“改善”的比例值,根本不同于正規醫療機構給出的身體各項指標結果。
廣州市律協醫事法律專業委員會主任程躍華表示,醫療機構給患者提供醫療服務,都要提供病歷。即使是診所,也需有門診病歷,該病歷一般保存在患者手上。若其沒有病歷,則屬于不規范行醫。
3.為何要通過美容院中轉收款,且沒有注明款項明細?
據報料人反映,錫安診所都是通過美容院介紹客戶,而且收款也是通過刷卡劃賬給美容院。劃賬后僅有銀行轉賬記錄,卻沒有另外再附所收款項的說明。
對此,程躍華表示,按照《醫療機構管理條例》,醫療機構無論是開處方、收款憑證、銀行賬號,其使用的名稱都需與其核準登記的醫療機構名稱相一致。而錫安診所的這種行為不僅違規,而且它在承擔法律責任上容易(與美容院)造成身份混同,不排除有規避法律責任的嫌疑。
●律師建議
市民就醫要有維權意識
廣州市律協醫事法律專業委員會主任程躍華昨日表示,就此事件看來,除了錫安醫療存在不規范行醫的行為之外,消費者也存在維權意識不強的問題。如何提高維權意識?程躍華律師給出了以下建議:
1.認清正規的醫療機構,看它的執業許可證;2.看有資質的醫生,醫生應當佩戴胸牌,注明其名字、科室、職稱等信息,以便患者可以查實;
3.需有規范的診療資料,如病歷、處方單、收費憑證等。
4.進行特殊檢查、特殊治療,以及高額的診療活動時,需事先告知患者,并簽署書面的知情同意書;
5.出具的收費憑證應與醫療機構核準登記的名稱一致;6.患者如需了解診療過程,可以復印客觀病歷資料,包括門診病歷、住院志、體溫單、醫囑單、化驗單、醫學影像檢驗資料、特殊檢查同意書、手術同意書、手術及麻醉記錄單、病理資料、護理記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