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到歲末年初,超市卡、商場卡、會員卡、電商優惠卡……各個商家都開始了火熱的積分清零活動,祭出各式“禮品”吸引消費者,然而當消費者們真的拿著各種會員卡前來兌換時,現實卻往往不如商家廣告中宣傳的那樣美好。
積分低于10000不給兌換,消費滿500元可用500積分,5000積分兌換一塊擦桌布……原本作為回饋活動的積分兌換,在各種預設和限制門檻下,卻變成了消費者新的消費負擔,積分也成了用之別扭、棄之可惜的“雞肋”。
10000分起兌
積分消費多數限制重重
說起積分兌換,家住海淀的董女士就氣憤非常。她是西四環一家大型家具賣場的會員,去年家里重新裝修在賣場購買了近4萬元的家具產品,按照消費5元積一分的規則,董女士的會員卡里有7000多積分。元旦前,她接到商場通知,2012年的積分將于今年春節前清零,在此之前她可憑積分到賣場兌換禮品。然而當董女士高興地來到賣場兌換積分時,卻被告知不夠兌換起點,要積滿10000分才能兌換禮品。要想兌換積分,董女士還需再花1萬多元才行,如果不花,她卡里的這7000多積分就只能“過期作廢”,“10000分也只是兌換一套1000多元的刀具,我憑什么要再花錢。”董女士說道。
摳門的不只是家具賣場,不少實體商場、超市的積分兌換規則也同樣被消費者們“吐槽”。
“甘家口大廈的積分制度不僅積分一年一清零,起兌積分還得是1000分,而1000積分也就給換塊擦碗棉布。”“華潤萬家的積分兌換規則太無語了,想用500積分兌換10元現金券,必須先消費滿50元,想清零卡里一年的積分,要花近1千塊錢”……面對各種兌換條件、限制,不少消費者不禁感慨,“積分兌換,本來就是一個福利,一種拉近消費者的方式,可到頭來變成我的一種負擔,為了積分,還得多掏錢,怎么給人一種下套的感覺?”同樣,網上商城、銀行信用卡、通信公司等積分兌換也都被種種條件所限制。
記者在采訪中還發現,除了兌換的限制重重,能用積分兌換的禮品中消費者真正能拿到手的也多是些不值錢的小物件,毛巾、雨傘、洗浴用品、收納盒占到積分禮物中的大部分,至于商家用來宣傳的家用電器、電動車、電腦等禮品,動輒需要幾十萬、上百萬的積分,一般消費者根本兌換不到。
節省成本
每年7成積分都“飄在外面”
消費者得不到實惠,商家也自然“落不下好”,為何本應是拉近商家與消費者關系的回饋方式卻讓兩者站到了對立面?
“其實積分這東西,商家本來就不想兌換,所以設置了重重障礙。”一位業內人士告訴記者,多數商家設立積分兌換事實上都是“被逼無奈”,看到別人兌換,自己才兌換,而用于兌換積分的禮物卻是企業必須付出的成本,為了節約這部分成本,積分兌換有了一系列的“潛規則”。
他向記者介紹,這些“潛規則”的第一條就是積分兌換必須要有“門檻”,比如時間限制,或者一些類型的商品不積分。用這個門檻,就可以將不常光顧和消費不多的顧客擋在積分兌換之外。例如時間限制就會讓一些工作忙和居住距離遠的顧客無暇兌換積分;其次就是可以設置一些伴生條款,使顧客不能完全使用積分消費,最好在積分兌換的同時能帶來2次消費;第三則是獎品設置要形成明顯差距,一等獎最好可望而不可即。“總的來說就是少花錢,最大限度地節省積分兌換帶來的成本。”他說。
每年消費者手中的積分到底有多少能真正兌換出去?在記者的采訪中,絕大多數商家都對此諱莫若深,紛紛表示“沒專門統計”。
“事實上每年能兌換的積分一般只占整體的3成,剩下的7成積分都因為各種限制或客戶自身的原因飄在外面。”崇文門附近的一家大型百貨的負責人告訴記者,僅他們一家,每年“飄在外面”最終沒有兌換的會員卡積分就高達十幾億分。
專家看法
別掉進積分“陷阱”
“從現有的法律看,對于積分兌換還沒有明確的規定,因而并不能說商家的行為違法。”北京工商大學商業專家洪濤表示,購物積分、積分兌換禮品,都是商家常用的攬客手段,在國家允許的范圍內,但對于積分兌換的具體規則,目前尚沒有明確的規定,對于商家積分兌換中存在的“潛規則”也很難直接將其界定為侵害消費者利益的行為。但他也表示,對于商家積分五花八門的情況也不應一直“放任自流”,相關管理部門和行業也應該出臺相應規范,讓積分兌換成為福利而不是負擔。
除此以外,洪濤還提示消費者不要輕易成為“積分控”,積分的數字都是用錢累積出來的,消費者一定要理智對待積分,千萬別為湊夠積分換到禮品而去買一些并不實用的商品,陷入積分怪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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積分清零須提示到位
工商消協提示
積分清零須提示到位
本報訊(記者 竇紅梅)歲末年初,商業企業的打折、返券、有獎銷售等促銷活動大量增加。昨天記者從市工商局了解到,本市一些商家正在舉辦積分換禮活動,而由于對消費者提示不夠,讓許多積攢了一年積分的消費者錯過兌換時間,引發了消費投訴。市工商局和消協聯合提示商家,對此類投訴盡快予以妥善處理。
“錢包里一堆卡,但真正能兌到有分量的禮品的幾乎沒有。”市民王女士告訴記者。盡管每天她都隨身攜帶多張會員卡,但一年過去,最高的積分是在某百貨商場消費了5000多元,但5000多積分卻只能換一個小號平底鍋和一包餐巾紙,很多禮品都是雞肋。“最常見的積分換禮是杯子和購物袋。”
有消費者反映,稍不留心,商場會員卡積分就可能被清零。消費者楊女士說,不少賣場商家都有年底積分清零的規定,有的會以短信形式通知消費者,有的卻只在商場或超市醒目位置貼出通知,如果恰巧消費者在貼通知期間沒有光臨,或沒看到相應通知,那么之前累計的積分就全部“泡湯”了。
市工商局12315、市消協96315兩條熱線近期共受理消費者在兌換會員積分過程中與商家產生爭議的投訴18件、相關咨詢33件。據介紹,消費者反映最多的問題,一是商家對于兌換積分的方式、時間、地點提示不到位,二是消費者忽略商家的相關提示,致使積分過期無法再兌換。
市工商局和消協聯合提示消費者,在辦理會員卡時,盡量了解商家對會員積分兌換的有關規定,理性消費,發生消費糾紛后及時向有關部門投訴。同時,提示會員制經營的企業一定要誠信經營,并采取有效方式對積分兌換的方式、兌換時間、地點等予以詳細說明。商家因自身提示不到位致使消費者無法兌換積分的,應當盡快予以妥善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