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俞韡嶺 市民陳先生向與本報合作的市民信箱“市民熱線”反映稱自己的淘寶賬戶近日出現了一筆非其本人運作的訂單,雖然被消費的金額不大,但他認為淘寶天貓[微博]“應補償被消費的積分”。對此淘寶天貓相關人士表示,陳先生的賬戶很可能曾被盜用過,建議其作報案處理,且不能滿足其要補償的要求。
賬戶莫名多出一筆
近10元的消費
陳先生回憶說,他1月4日來單位上班后和往常一樣習慣先登錄淘寶賬戶,卻意外地發現賬戶中多了一筆不為他知的訂單。“我當時發現訂單出現的時間是1月4日0點25分,內容是在天貓商城上用騰訊QQ幣的直充業務。”記者了解到,這筆訂單把陳先生賬戶內的近1000個積分(100個積分折合人民幣1元)消耗殆盡,且有人還用建設銀行網銀功能充值了1分錢,收貨人顯示陳先生本人。
“我1月4日凌晨并未登錄過自己的賬號,更不要說消費了,難道被盜號了?”陳先生說,他發現賬戶異常的第一時間先投訴到支付寶[微博]服務熱線,被客服告知“無法進行后續處理,無法追蹤,建議采取安全方式”。隨后他又撥打淘寶客服熱線也沒有得到令他滿意的答復。“一開始跟我說可以聯系賣家退回,但之后又讓我打天貓服務熱線,稱積分可以退回”,陳先生說,“當我聯系天貓客服后則被告知是我的賬戶被惡意盜用了,但即便如此也只能鎖定賬戶——知道異常訂單是發生在四川的一筆交易,但無法退回積分。”
陳先生進一步表示,他曾和天貓客服多次確認過像他這樣的事情該如何處理,對方則表示“無論被盜錢款多少,只記錄上報,或交給國家相關部門處理”。
淘寶天貓建議
受害人“報案處理”
雖然目前陳先生已修改了密碼作保護,但他仍希望得知賬戶一時被盜的原因。不過淘寶天貓處理投訴事宜的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賬戶)被盜的可能性非常多,除非公安刑偵需要,我方不宜對媒介公布被盜具體原因。另外涉及被盜、詐騙的糾紛投訴、淘寶天貓建議受害人報案處理。”
該人士進一步表示:“若已確定對方行為構成欺詐且金額達到我國《刑法》規定的600元起算點,受害者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而依據我國《刑事訴訟法》第八十四條的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權利也有義務向公安機關報案或者舉報。”
他表示,正因為如此,淘寶天貓無法代替陳先生本人進行報案處理,“受害者可帶上交易中的相關憑證到當地公安機關網監科報案,淘寶天貓將會在收到警方的正式公函后提供協助處理。”
對于陳先生“補償積分”的要求,該負責人做出如下解釋:“賠償與否涉及到是否承擔責任的問題。以往我們也曾做過類似的補償,但結果是受害者覺得遇到此種情況找淘寶天貓就可以解決,便打消報案念頭,這樣一來使得盜號者違法成本更低,造成循環往復(的后果)。”
上海盛聯律師事務所徐游律師表示,如消費者要作為第三方交易平臺的淘寶天貓承擔經濟上的損失,需要拿出相關證據。
“從心理認同感上我能理解消費者因被盜號者惡意消費后認為淘寶天貓服務器有故障、技術上存缺陷、管理上有疏忽等等,但如果沒有直接的證據能證明淘寶天貓有過錯,是無法要求他們承擔因這類情況出現的損失。”徐律師表示消費者遇到此類情況確實需要堅決報案維護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