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時報訊 (記者 郭蘇瑩 通訊員 葉華新 胡凱) 昨日,廣州市工商局公布了2012年下半年流通小家電商品質量監測情況,結果顯示,有15.79%的小家電商品不合格,其中好又多超市所售的兩款電水壺“上榜”。
電水壺問題突出
據悉,本次監測依據標準對小家電產品標志和說明、對觸及帶電部件的防護、輸入功率和電流、發熱、耐潮濕、固體絕緣等項目進行了檢測,共抽取廣州市商場及超市銷售的電水壺和電磁灶(爐)等小家電商品19款,3款商品被判定為核查總體不合格,不合格率為15.79%。
其中,電磁爐產品全部合格。而9款電水壺產品有3款被判定為總體不合格,不合格率為33.33%,質量問題較為突出。在不合格商品中,廣州市好又多百貨商場所售的“川凌”快速無繩電水壺和“北歐·歐慕”電熱水壺“上榜”。據廣州市工商局相關負責人介紹,本次抽查的商品中有2款電水壺樣品的實際輸入功率與商品標識額定輸入功率的偏差太大,虛標了電水壺功率,誤導了消費者。同時有1款電水壺樣品的耐潮濕不符合標準要求。電水壺在底座淋水的情況下無足夠的防護措施,電氣強度不符合要求,絕緣性能下降,容易造成意外觸電,危及使用者。
購買小家電應查看能效標識
對此,廣州市工商部門表示,對銷售不合格商品的經營業戶,將依據《產品質量法》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罰。同時,督促全市經銷企業做好同廠同品牌同規格不合格商品的下架退市工作。
同時,廣州市工商局提醒廣大消費者,小家電商品與日常生活關系密切,它的質量優劣、安全與否直接影響廣大消費者的人身和財產安全。凡是生產產品符合國家標準的正規企業,較重視小家電產品的包裝,消費者在選購小家電時應注意產品實際型號與能效標識型號對應一致,產品包裝印刷清晰。正規的小家電生產廠家按周期接受監督部門檢查,因此,銷售商應能提供出質檢部門的檢驗報告及該產品能效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