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王條款竟成“滾刀肉”?
湖北日報訊 記者余瑾毅 實習生宋雪榮 通訊員王軼 胡國斌
“一經售出,概不退還”、“擁有最終解釋權”、“車輛丟失概不負責”……去年3月,武漢市向裝修、餐飲、教育、通信、銀行等各領域的霸王條款開刀,近一年過去,這些“霸行”是否得到遏制?
“治霸”難撼行業霸氣
2012年夏,武漢市工商局洪山分局曝光了美承、和雍浩宇、萬隆興業、藍之新、金華興五家大型經銷商的銷售維修合同中的霸王條款,強制搭售、配件不“三包”、付完商品全款再開箱驗視等條款均被責令修改。
8月至今,洪山區受理電子產品類投訴約200件,比去年同期減少100多件,比上半年銳減500件。
工商部門說,整治之后,最明顯的變化是,經銷商對投訴處理的態度積極了,但霸王條款仍不少見。記者走訪了10家店鋪,有6家表示,將按照合同約定安裝Office等軟件,但軟件能否正常運行不能保證,推薦買付費軟件。對此,部分經銷商稱,網點太多,管理有限,有的店為了追求業績,仍偷用霸王條款。
在餐飲業,部分企業各行其是。盡管漢陽工商對轄區數家大型餐飲企業宴會合同中定金過高等條款責令修改,并推出餐飲示范文本,但華美達酒店、亞洲大酒店等宴會定金仍要交納合同總額30—50%,而非《合同法》規定的“不多于20%”,有的還要在定金之外先付2萬元,更有甚者要交全款。
“啃”不動的蘋果
各霸王條款中,最惹眾怒的是蘋果產品。
武漢乃至全國各地工商多次責令蘋果修改“更換的零件或產品作為公司財產”、維修期間“不保證對數據保密”等多條霸王條款,但即使在“治霸”的風口浪尖,蘋果氣定神閑。
記者致電蘋果授權的兩家維修店,北京直信創鄴數碼科技有限公司武漢分公司和武漢酷動商貿有限公司均表示“維修件必須回收,個人不能保留”。
對霸王條款拒不修改的企業,將面臨最高3萬元的罰款。江蘇工商曾對“霸王企業”處以993.73萬元的罰金,其中,涉及15家蘋果授權維修商。
武漢工商局合同處表示,取證難導致蘋果“難啃”。要開罰單,就得查企業賬目,但外資企業常以“賬目在總部,總部不在武漢”為由躲避。不過,該人士稱,一旦證據全面,武漢將對蘋果“開刀”。
“治霸”還需內外給力
不僅是蘋果這樣的大企業,在“治霸”中,哪怕小商家,在被檢查合同、賬目時常以“管賬人不在”等為由拖延。在強調執法程序的大背景下,工商只能“請求配合”,難動真格。
除了執法,消除霸王合同得靠合同示范文本。近年來,武漢推出培訓、裝修、家政、團購、墓地銷售等各類示范合同100多個文本,以替代各行各業的自制合同,然而,因示范文本無強制效力,使用的商家有限。武漢市工商局坦言,合同推新多,使用少,今年將加大推廣力度。
還有些領域,工商部門坦言“整治力度有限”。如金融、保險業的格式合同,其合同制訂部門多在北京,監管權在省級工商,對該行業引發的投訴,武漢工商只能調解個案,卻無權責令其修改。
武漢工商局表示,整治霸王條款不僅需要本部門,更要內外合作,對強勢行業,還需行業協會、行業主管部門給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