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月21日,長沙市質監局對長沙縣百江燃氣有限公司進行抽樣檢查。實習生 李健 攝
百江燃氣缺斤少兩亂改秤
長沙質監抽檢:單瓶液化氣輕了1.1公斤 電子秤一按就改 抽殘記錄被改得面目全非
記者 彭可心
近段時間,不少市民向長沙市質監局投訴自家瓶裝液化氣短斤少兩。
1月21日上午,市質監局聯合省計量院對長沙縣和望城區范圍內的充裝企業突擊檢查,發現長沙百江能源實業有限公司存在短斤少兩:單瓶液化氣少重1.1公斤,并且封口膜、抽殘記錄本不規范。
【短斤少兩】
單瓶氣輕了1.1公斤
21日,長沙縣百江液化石油氣儲備站,質監人員從92瓶液化氣中隨機選取了13瓶液化氣,并用自己帶來的標準秤稱重。數據顯示,最重的一瓶為30.63公斤,最輕的為30.03公斤。
“一般空瓶重標識為16.5公斤,但因有殘留,實際可能有16.7公斤-16.8公斤。”省計量院商品量檢測中心主任王林說,將稱完重的瓶裝氣抽空,再稱取空瓶重量,兩者相減就能得出一瓶液化氣到底灌了多少氣。
經檢測,6號瓶總重為30.53公斤,但抽氣后瓶重為17.085公斤。“液化氣只有13.4公斤,相較標識的14.5公斤液化氣少了1.1公斤!”
按瓶裝液化氣售價為120元計算,這等于消費者多掏了近9元。
長沙市質監局副局長田建武表示,按規定,瓶裝液化氣單瓶重量誤差不得超過上下0.5公斤。
之后檢查的12號瓶總重30.55公斤,抽氣之后瓶重為16.51公斤,共灌了14.04公斤液化氣,在誤差范圍內。
【現場改秤】
電子灌裝秤一按就改
檢查過程中,田建武隨意抽取了3瓶液化氣,放在儲備站的電子秤上,卻發現這些液化氣相比之前稱重,都沉了0.5公斤以上。難道是秤有問題?
記者發現,該廠的流水線仍在工作,正在充裝的是14.5公斤的家用液化氣,電子灌裝秤顯示的模式為“14.5”,記者隨意輸入“10”,之后充裝的液化氣就為10公斤。
在望城利民液化氣儲備有限公司,質監人員一進入灌氣場地,就發現有人在調整電子灌裝秤,原本的13公斤的模式被調成了14.5公斤。
隨后,質監人員對已經裝滿的鋼罐稱重,發現重量為16.9公斤的氣罐裝滿液化氣之后,只有29.2公斤。
【抽殘隱患】
“沒時間記錄”
空瓶送回儲備站重新灌氣時,按照正規流程,先要加壓把殘留氣體抽走,此環節叫“抽殘”。
質監人員要求檢查百江液化石油氣儲備站的抽殘記錄本,卻看到了明顯的修改痕跡:首頁年月日從“2010年”改成了“2012年”,每頁記錄也有改動。充裝班班長唐文浩解釋:“我們每天要充裝液化氣20噸左右,沒有時間記錄抽殘量。”
【封口隱患】
封口膜標識不合格
“一些個體經營戶送氣罐過來加氣時,要求液化氣站每罐只加13公斤液化氣,然后在門店以14.5公斤每瓶的價格賣出去。”此前長沙澄海實業有限公司一名姓徐的站長承認,確實有客戶這樣要求。他們的做法是:不對鋼瓶進行封口,等中間代理商回去后,再在門店自行處理。
從檢查結果來看,百江的封口膜也存在不規范。“按《定量包裝商品計量監督管理辦法》,封口膜上應該標注對凈含量的要求。”王林指著封口膜上標注的“14.5KG±0.5KG”標識說,“封口膜上應該標識為‘凈含量14.5kg±0.5kg’,計量符號應該是小寫。”
■記者 彭可心
尾聲
長沙今年要嚴查黑氣站
檢查結束后,長沙市質監局計量處副處長秦寄軍要求百江液化氣儲備站的童站長簽字,表明檢查結果屬實。但童站長始終不愿簽字,反而讓充裝班班長唐文浩簽字。雙方僵持了15分鐘,最終,童站長“無奈”簽字。
田建武說,本次抽查的液化氣計量結果將在復查后公布。
他說,“對檢查不合格的單位,市質監局將按照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今年我們也會加大對瓶裝液化氣門店、氣站的檢查力度,盡最大努力讓老百姓使用到放心的液化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