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生創展旗下項目 合生世界村交房糾紛問題追蹤
每經網1月29日訊(記者 王杰 郭夢怡 發自北京)
曾因為郊區大盤模式而一炮走紅,并一發不可收拾的合生創展集團有限公司,旗下項目合生世界村交房期間,卻出現糾紛。該項目的業主向《每日經濟新聞》投訴稱,開發商之前約定的和實際收房情況相差太多,并涉嫌“霸王條款”。
據了解,合生世界村業主情緒是在2013年1月被點燃。2012年8月31日是原定交房的日子,但購買了精裝修住宅的業主卻發現樓梯縫過大,墻紙起泡,洗手臺臺面破裂等諸多質量問題,并且收房日期也被推遲到2013年1月20日。并且收房前的相關手續并不齊全,懷著喬遷新居的喜悅的業主們的心情頓時落到了冰點。
業主收房問題多
“我們維權最主要的原因是合同上約定的跟我們實際收房相差太多,基本上沒有兌現。而且合同里很多是霸王條款” 昨日(1月28日),《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接到合生世界村張先生的投訴。
在業主提供給記者的購房合同中可以看到,原定交房日期是2012年8月31日。業主張先生表示,收房前,開發商需要出示的相關手續并不齊全。“裝修驗收四單位聯合簽署的驗收文件以及燃氣管道安全驗收文件等,至今未出示。”在張先生看來,最為搞笑的是,《室內質量環境檢測報告》完成時間在2011年12月9日,而這個時間房屋主體還未竣工,所以我們拒絕收房。"
讓業主陷入糾結的還有,如果業主拒絕收房,開發商將不再支付逾期違約金。
無奈之下的業主們選擇了退房,業主李女士接受《每日經濟新聞》采訪時表示,其實真正的收房時間應該是2012年8月31日,“合同中規定,自收房起120天內可以退房,但合同中規定的是,如果逾期交房120天之后,30日內不提出退房申請的話,以后都不給退,對于我們退房的客戶,這樣不公平”。
業主張先生粗略計算了一下,8月31號為時間點,120天之后可以辦理退房。此時時間為2012年12月底。而實際統治業主收房的時間為1月21日,此時距合同中的退房條款中規定的時間不足10天。
張先生認為,合生o世界村的收房時間也有些許微妙,“只有幾天的時間給你考慮是否退房,否則不予辦理”。有些業主想要退房,但因為交房超期,已經達到合同約定的退房期限,
“這與我們想象中的精裝修相差甚遠。”業主劉先生表示。在業主發給記者的照片中可以看到,地上擺著管道以及玻璃板,散亂的擺著麻袋和石磚,地面有一層白灰,還未清理。電線也散亂在外,燃氣管道也一直暴露在外。
回應:按照合同辦
合生創展相關負責人在接受《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采訪時表示,按道理來說收房的時候手續都是齊的,有材料公示牌的,燃氣管道安全驗收文件和四方驗收等需要再去核實。
而對于業主質疑的《室內質量環境檢測報告》,上述負責人稱,此合同是毛坯房的購房合同,而精裝修是贈送的。此項目是在11年年底竣工備案的,當時是以毛坯狀態竣工備案的。“戶主先收房是對戶主自身有好處的。基本上開發商都會這么認定,收房后我們能盡快交給物業,可以負責房屋質量的維修,會比開發商找工程師會快一些”。
上述負責人同時表示,按照合同約定,如果業主希望退房的話,開發商會照常辦理。
京華律師事務所王佳紅律師表示,上述情況已經構成了逾期交房,開發山更應該承擔逾期交房的違約責任,業主有權拒絕收房。若是開發商不具備交付房屋的條件,就應該承擔逾期交房的違約金,若開發商拒絕承擔,則業主可以起訴。
對于業主關心的《室內質量環境檢測報告》,王佳紅表示,可以要求開發商對現在已經精裝修的房屋進行空氣質量檢測,若是檢測不合格,則按照合同約定處理,這個得看合同約定。業主可以提出來重新驗收,雖然精裝修是贈送的,但是按照法律規定,贈送品的質量也必須是合格產品。所以“雖然精裝修是贈送的,但開發商一樣有義務保證精裝修材料的合格和室內空氣質量合格。”
此外,王佳紅建議,業主可以到建委進行質量投訴和反應,要求建委拒絕核發竣工驗收備案表,或者撤銷已經核發的竣工驗收備案表。對于業主不能退房的擔憂,王佳紅表示,合同的解除權,雙方是可以通過合同約定來限制解除權的行使時間的,既然開發商約定了解除權的行使時間,建議業主盡量在合同約定的時間內提交退房申請。若是開發商拒絕退房,業主可以起訴開發商要求退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