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報記者買來5種瓜子,用水一泡兩種掉色嚴重 小心啦 昆明也有掉色瓜子 專家建議吃生瓜子或是原味瓜子
近日,有上海媒體爆出“茶瓜子跟茶葉完全‘不沾邊’、工業滑石粉讓瓜子外表光鮮亮麗、染色瓜子遇水變臉”的新聞后,讓不少喜愛嗑瓜子的人膽戰心驚,網友們驚呼“你還敢吃瓜子嗎?”
昨天,晚報記者走訪了昆明幾家農貿市場及大型超市,發現紅茶瓜子因掉色原因早已不見蹤影,但綠茶瓜子還是較為常見。不過記者買了5種瓜子進行浸泡后卻看到,其中兩種掉色嚴重。
走 訪
掉色紅茶瓜子已下市
在篆新農貿市場,記者走訪得知,所有商販均不出售紅茶瓜子。問及原因,一家規模不小的商戶告訴記者,由于紅茶瓜子會有掉色和染色問題,有客戶反映紅茶瓜子會把舌頭染成紅色,所以早已不賣紅茶瓜子了。而綠茶瓜子的銷售比較火爆,春節前就已經銷售一空了,目前還沒有補到貨。在一家干果店,老板翻找了很久后,才從角落里翻出少許綠茶瓜子。
做零食生意多年的李大姐告訴記者,自己店里的瓜子大部分是省外的,其余一些則是從本地進貨,而且在炒瓜子時并未添加明礬等會對人體產生傷害的物質!拔易隽肆闶成10多年,從來沒有出過事,做生意就是講誠信,而且我這邊回頭客很多,大家都放心呢!
紅瓜子居然也“上色”
同樣在篆新農貿市場內,在一家散裝攤點上,記者發現了一種顏色粉紅的瓜子,商販說這是紅瓜子。
“怎么會是這個顏色呢?”老板告訴記者:“這是炒過的紅瓜子,可能為了調味加入了一些食用的香精吧!薄斑@能吃嗎?”記者又問,得到的答復是:“肯定能吃嘛,不然怎么會拿出來賣?”但記者看到這種顏色粉紅的瓜子,并沒有擺在最顯眼的位置賣,而是放在了角落里被其他商品擋住了一半的視線。
抹茶南瓜子隨處可見
記者發現,不論是在干果店還是專門銷售瓜子的店鋪內,均有綠色的南瓜子賣。一些老板告訴記者,這是抹茶味的,也有老板說是綠茶味的。但對于是否會掉色,商販們都表示,掉色是正常的。而商場內,袋裝的綠茶瓜子也是隨手可見,但對于是否會掉色,記者還不得而知。
西昌路一家超市的朱老板介紹,他賣的瓜子是從老家宣威及其他地方的農民手中收購,且是未經加工的瓜子,基本上剛買來就被搶光了。
試 驗
本地原味瓜子不掉色
記者在一大超市購買了產自內蒙的綠茶和奶油瓜子各一袋、產自本地的原味瓜子一袋,帶回去后分別泡在清水中。過了半個小時,杯中的清水只是出現少許污濁,并未出現異常渾濁。據長期收購瓜子的何先生介紹, 出現這種情況是正常的,畢竟瓜子在包裝及運輸等過程中,幾經中轉沾上些許灰塵也是可以理解的。
5種瓜子兩種掉色嚴重
下午,記者再次從市場上買回抹茶南瓜子、綠茶瓜子、炒紅瓜子(散裝)、生紅瓜子及奶油瓜子共5種,帶回到辦公室。
“哇!掉色這么快!”當記者剛把粉紅色的炒紅瓜子放進礦泉水瓶內時,就出現了脫色的情況,還伴隨著一種濃烈的香味。隨著時間過去,泡有炒紅瓜子的水顏色越來深,半個小時后,水就變成深紅色。
與之可以“媲美”的還有抹茶味的南瓜子,不出幾分鐘,純凈水越來越綠,變成類似青瓜果汁的綠色,半小時過去,南瓜子身上綠色全掉了,變成了白色的南瓜子。
而另外3種瓜子,雖然沒有出現嚴重的掉色情況,但多少也出現了水質變黃的情況。
建 議
盡量選原味或生的
記者將實驗結果通過微博發布后,立即有不少網友評論轉發,很多網友表示,經過此事后,將來選購瓜子還是選擇原味或是生瓜子安全一點。
網友齊柏林飛船表示,如果是食用色素,符合安全標準的自然可以食用,但就怕上色的是一些對健康大大有害的物質。所以建議大家吃沒有染色的。而對此,網友云南開心網絡推廣聯盟互聽互粉回復說:“就算是正常的食品添加劑,如果食用過量對健康都有危害,更何況這種染色程度非常嚴重的瓜子,就更不能多吃了!倍W友@臭屁小胖啊也表示,自己也曾買過浸泡后出現掉色的瓜子,所以他個人認為所有進嘴的東西都一樣,不要買顏色太鮮艷的。
另外,有專業人士表示,瓜子是否添加了明礬或工業用滑石粉,用肉眼很難區別,盡量還是別買多口味瓜子,想吃瓜子就買點原味的或是生瓜子。特別是買散裝瓜子時,要先聞一下瓜子有沒有異味;買回家后,瓜子最好在通風、干燥處保存;當發現瓜子仁發黑變色,一定要丟棄,如果感覺瓜子有苦味,要趕緊吐掉,并用清水漱口。
鏈 接
明礬烘干滑石粉“美容”
據媒體報道,瓜子違規添加明礬是為了干燥,通常情況下,不法商販尤其是小攤販在煮瓜子的時候會添加明礬,為的是使瓜子不容易受潮變軟,保持好的口感。而違規的滑石粉則一般在炒制的時候添加,沒有滑石粉瓜子就不光滑;而且滑石粉還能在炒制的時候起到保護作用,使炒出來的瓜子光滑好看。除此之外,工業石蠟也會出現在瓜子中 ,石蠟的作用也是美容,起到“拋光”的效果。
根據國家標準,工業明礬、石蠟還有滑石粉,這些物質是不允許添加的,因為它們會對人體產生傷害。明礬中的鋁被人體吸收后很難排出,損害大腦及神經細胞,可能導致腦萎縮、癡呆等癥狀;至于滑石粉,則含有致癌物;石棉也有致癌的可能,還有引起肺部疾病的危害。
情節嚴重者將面臨判刑
根據《產品質量法》第十九條,生產、銷售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產品的,責令停止生產、銷售,沒收違法生產、銷售的產品,并處違法生產、銷售產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產品,下同)貨值金額等值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并處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吊銷營業執照;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本報記者 何瑾 和曉東
實習生 丁文惠 王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