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電 自來水加包裝,5元一盒的成本,貼上“用于治療乳腺癌”標簽的假冒針劑,賣到患者手中達8500元;作為醫療垃圾處理的空藥盒,卻以最高700元一套的價格被回收。過千倍的利潤率超過販賣毒品,抗癌假藥正成為不法分子的“新寵”。
亂象1
化工原料成為“救命藥”
在杭州的一起由海歸博士后丁佳逸組織的特大制售抗癌假藥案中,用于生產抗癌假藥的原料就是來自上海的一家化工廠生產的化工原料,進貨購買價格是每1000克5萬元,遠低于正常制藥的原料價格。
廣東嶺南藥業有限公司副總經理徐文凱說,有許多化工廠為假藥生產商提供化學中間體作為原料,不法分子只需要通過簡單提純,就能得到原料藥,再對藥品進行壓片、分裝、包裝,生產上幾乎毫無門檻。
藥監部門的執法人員表示,當前對制藥原料的監管采取“自報制”,企業自報是用于醫藥原料生產的,就會受到藥監部門的監管;對于企業不上報的,則無法進行監管;往往無法追究生產原料藥的化工廠的問題。
某國際知名抗癌藥物生產企業品牌保護經理告訴記者,該公司曾查獲某號稱可用于治療乳腺癌的假冒針劑,每盒零售價為8500元,但其實是自來水,加上包裝、人工不過5元一盒。
亂象2
回收真藥空盒裝假藥
本應按照醫療垃圾處理的抗癌藥的空盒瓶,卻被不法分子以高價從醫院護工處回收,再灌進一些“不治病也吃不死人”的生理鹽水或淀粉丸子,欺騙患者感情,延誤患者病情。
記者調查發現,對于抗癌藥物的真假,患者通常只能通過外包裝上的相關批準文號、并在藥監部門的官方網站上進行核實,但對抗癌藥品本身,甚至連醫生都難以辨別真偽。
來自四川達州的李清知原本是廣州南方醫院腫瘤科的護理員,因撿賣抗癌藥品包裝被判決生產銷售假藥罪。她說,“不同藥物、不同的新舊程度價格也不一樣。全新美羅華藥盒最高賣到700元一套,包括藥盒、藥品和說明書,一樣都不能少,而且基本上是全新的。最便宜的愛必拓也要30元一套。”
“當時醫院有規定,藥盒、說明書是放在生活垃圾桶里的,藥品就放在醫療垃圾桶里,每天下午也有專門人員回收。不過沒有人告訴過我說這些垃圾不能撿。”李清知說。
記者采訪發現,這些參與撿賣藥盒的醫院護工、保潔員多是來自農村,通常是醫院的臨時工,每月收入不到兩千元。面對“高價”誘惑,他們往往難以抵擋。
李清知等人的“上線”汪德光從2009年到2011年底案發時一直在廣州做藥盒回收生意。據其供述,他專找在醫院工作的清潔工、護工,寫明藥盒的名稱及收購價格,來高價收購藥盒藥瓶。
亂象3
超低價代購“水貨”抗癌藥
抗癌假藥中有一類是來自于境外、但卻沒有國內相關批文的“水貨”藥,也是屬于藥監部門和公安機關嚴厲打擊的對象。這類藥有一定療效,甚至堪比正品藥物,價格卻相對低很多,成為一些患者的“救命藥”。
例如,治療肺癌的常用正品藥“易瑞沙”每瓶5000多元,患者單月藥費通常高達15000多元。一些人利用在境外工作的便利,在印度等缺乏藥物知識產權保護的國家,購買“易瑞沙”、“特羅凱”等抗腫瘤藥品,通過郵寄、水客帶貨等非法途徑走私入境,銷往全國各地。
知情人士透露,像印度版的抗腫瘤藥的價格通常只有正品價格的1/5到1/10。在國內需求量大,貨只要進入中國,很快就能賣出去,基本不用擔心銷路。
非法銷售印度抗癌藥構成銷售假藥罪,但國內很多經濟承受能力較低的腫瘤患者也確實通過這種非法途徑獲得了急需的藥品。買藥者姜某稱:“我爸爸是腫瘤患者。如果通過正規途徑買藥,一個月就要花15000塊錢,而從網上買藥,治療一個月才花1500塊錢。”
記者通過百度[微博]搜索,也發現有不少患者在四處詢問哪里才能買到印度產的抗癌藥,而愿意提供“代購”服務的比比皆是。
曾經代理過抗癌假藥案件的律師高振華向記者感慨,含有有效成分、但侵犯知識產權的抗癌藥物,具有很大的市場需求。如何在堅持人道主義的同時有效維護知識產權,是司法機關和政府有關部門需要思考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