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房屋銀行”吞欠租金后人去樓空
●涉事的實恒房屋托管公司在西鄉的辦公點關門
●眾多業主租戶受騙,公司老總涉嫌抽逃注冊資本投案自首被拘
晶報記者 鄒瑋/文 劉鋼/圖
深圳實恒房屋托管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實恒公司)因經營不善,加之長期拖欠業主的房屋租金,其位于西鄉名優采購中心A541、A538房的辦公地點昨日關張,業主和租客更是無法聯系到實恒公司負責人。受該事件影響,現場引發了數十名業主和租客之間的矛盾,他們到西鄉派出所報警,并指稱實恒公司涉嫌放高利貸、詐騙。在各方壓力下,實恒公司老總王俊斌因涉嫌抽逃注冊資本,昨日凌晨已向警方投案自首,案件詳情有待進一步調查。
業主:
實恒公司長期拖欠房租
晶報記者了解到,房屋銀行從事的業務是業主將房屋委托給房屋銀行并按時由房屋銀行向業主支付租金,而業主給予房屋銀行一定的免租期(通常為15天至45天),房屋銀行在將房屋轉租時收取租客一定數額的押金作為本公司的投資或周轉使用,房屋銀行的出現給許多忙于工作沒時間打理房屋的業主提供了便利,也為急于求租的租客提供方便,同時房屋銀行也為自身籌集了一定金額資金用以投資,可謂三贏。
然而,在西鄉派出所內,眾多業主向晶報記者反映,他們將房屋委托出去之后,經常被拖欠租金。業主朱先生說,“我去年9月26日與實恒公司簽訂合同,將寶安中心區自己產權下一套房屋托管于該公司,從去年10月份開始,實恒公司就從未按合同于每月10日之前將房租打給我,他們總是找各種理由拖欠,在我反復打電話催促之下仍不予理睬。我與同時將房屋托管于該公司的其他業主聯系后,發現幾乎所有托管業主的房租都被他們長期拖欠,并且該公司業務部門服務態度極差,對各個業主的訴求完全無視,拖欠租金已然成為常態。”也有業主反映,從去年12月開始就再未收到過租金。
房租高進低出放高利貸?
租客黃小姐手中捧著兩本實恒公司2013年2月、3月房租應收款賬本,有相當厚度,據現場業主估算,實恒公司掌握了約1000多套房屋的托管業務,涉及的業主和租客上千人,實恒公司月均應收款項為195萬余元。記者翻閱發現,在此次事件爆發前,就有業主、租客已與實恒公司期滿后“三方解約”。
細心的業主通過應收款賬本發現自己被托管的房屋房租與實恒公司對外出租的租金有逆差,對此,他們認為,“剛開始的時候他們的態度很好,但是合同一簽就變臉了,當初實恒公司向業主承諾15天的免租期,現在才恍然大悟,原來那是陷阱,短時間的免租期實恒公司哪能賺得利潤?實恒公司只是想收租客的押金,然后拿去放高利貸,他們以高價把房子收進來,再低價快速的把房子租出去,用租客的押金來給業主打租金,現在虧得租金都打不起了,所以出現拖欠房租的情況。” 眾業主說,如今實恒公司老板跑了,租客要不回押金,業主要不到租金,租客和業主都是受害者,通過此事的教訓,眾業主認為房屋托管還需找正規的公司,不要貪圖招租期短讓自己蒙受損失。
租客:
有人提前繳了一年租
業主數月未能從實恒公司收到租金,損失不小,對于同時出現在西鄉派出所內的租客而言,他們也背負著同樣的損失,但與經濟損失相比,備受業主驅趕的心理壓力讓他們無法忍受,因為與業主同是受害者,感覺有點被落井下石。
“我三天前剛剛交了兩個月的租金,實恒公司接著出問題了,現在業主就逼我搬遷。”王先生不止損失了兩個月的租金,兩個月的押金恐怕也難以討回。王先生的遭遇不是個案,租住在寶安中心區宏發領域花園的陳先生,今年1月份剛與實恒公司簽訂了一年的租住合同,并全額繳費。
期間,有業主和租客就是否還能繼續履行委托合同的問題發生了爭吵,有業主要求租客搬出去,而租客認為業主此舉不妥。
警方:
實恒公司老板已被刑拘
在事發前,有好心的業務員還提前向部分業主、租客發去短信,告知公司經營不善將倒閉,租客可到公司協商退押金一事,短信附帶了負責人的聯系方式,以及具體的協商時間。
然而當業主和租客來到位于西鄉財富港旁的名優采購中心A541、A538實恒公司的辦公地點時,就已被西鄉派出所查封,透過玻璃門,晶報記者可見屋內的電腦、電話等各種辦公設備尚在,可見員工離開時十分匆忙。眾業主和租客紛紛撥打實恒公司的法人代表王俊斌、財務經理易小姐、業務員等人的電話,但電話均處于關機狀態。業主隨后向記者提供了實恒公司的營業執照,記者注意到,該公司注冊資金僅10萬元。
昨日下午,寶安警方向媒體發來一份新聞通稿,稱實恒公司法人代表王俊斌涉嫌抽逃注冊資本,且在經營房地產經紀服務公司期間,侵害多名房屋托管業主和租戶利益。寶安刑警大隊、經偵大隊聯合西鄉派出所對此案展開偵查。經過大量工作,嫌疑人王俊斌(男,42歲,深圳人)迫于警方壓力,于2月28日凌晨1時許向派出所投案自首。目前,嫌疑人王俊斌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中。
另據知情人透露,此案涉及金額數百萬元,而實恒公司自經營開始月月虧錢。此外,西鄉街道辦隨后聯合派出所成立處置工作小組,對報案業主及租戶信息逐一進行登記,安撫他們的情緒。
□律師說法
業主必須履行委托合同內容
上海旭燦(深圳)律師事務所主任菅峰認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四百零二條規定,受托人以自己的名義,在委托人的授權范圍內與第三人訂立的合同,第三人在訂立合同時知道受托人與委托人之間的代理關系的,該合同直接約束委托人和第三人。
“也就是說,業主委托實恒公司出租房屋,受托人與第三人簽訂的合約直接約束了業主,此次實恒公司關門倒閉,如果沒有能力償還租客損失的話,只要租客能提供房屋的有效委托書,業主委托實恒公司的出租行為全部將由業主承擔,租客有權繼續租住到合約期滿為止,而且租客交付的兩個月押金也將由業主償還。”菅峰說。
□提醒
免租期很短、租金超低?當心其中有詐!
便宜無好貨。“高進低出”、“15天免租期”,很可能是黑中介準備卷錢走人的先兆之一,因此如果房屋銀行租給你的房子價格明顯低于周邊地區的同等類型房屋價格,你可要特別留心了。不要一味貪“低”。深圳的特殊市場環境造就了它不會太低的整體房屋租賃價格,除非是合租或是其他什么特殊原因,否則遇到租房價格明顯低于周邊同類房屋價格時,專家的建議是謹慎。
房租的付款方式應該合理。不法中介往往會以低價為誘餌,騙取客戶交納半年甚至整年的房租,因此也給大規模套現卷款提供了可能。一般規范的中介公司多按照深圳市場的慣例采取押二付二等收費形式。
售前承諾與售后服務同樣重要。不法中介在出租房屋之前會用各種承諾吸引客戶租房,而出租后卻對承租客戶的要求一概“視而不見、聽而不聞”。而大型品牌中介的做法則是售后服務認真落實,做到“客戶的需求我們盡量滿足”。一個公司售前與售后的服務標準是評介一個公司“誠信”的最基本標準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