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江商報消息 本報訊(記者 彭為)飛機票、火車票都可以退票,但武漢地鐵的單程票卻只能買,不能退。昨日,針對市民這一投訴,律師稱其為“霸王條款”。
單程票不用就作廢
近日有網友發帖稱,在寶通寺乘車準備去江漢路,因武漢通長期未使用,不知道余額有多少,為節約時間,直接到進站口購買了一張寶通寺到江漢路的單程票(3元)。在進站時先刷了下武漢通,顯示余額4元多,順利進站,因此沒有使用之前在自動售票機購買的單程票。
“晚上從江漢路返回到寶通寺后,找到站內客服中心人員,要求退票,客服人員告知沒有退票服務。”該網友表示,飛機票、火車票都有退票服務,為什么軌道交通就沒有?日常生活中肯定會經常有乘客碰到類似問題,或者在剛買完車票后因急事未乘車的情況。
對此,武漢地鐵運營公司相關負責人證實:“按票務政策是不能退的。”武漢地鐵運營公司官方網站的票務政策注明:單程票一經售出,概不退票(地鐵運營公司設備故障等方面原因除外)。
律師稱此舉為霸王條款
“只能買,不能退,這是不合理的。”湖北典恒律師事務所律師陳亮認為,乘客買票或乘車后,與地鐵運營公司在事實上構成了運輸合同關系,如果有一方違約,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相關司法解釋,違約金一般不超過總標的額的30%為限。也就說,退款可以扣除一定的違約金,但不是全價。
其次,在限制乘客權利時,應著重提示。如果買單程票不能退,就應該在售票機附近注明或提示乘客知曉。
“沒有盡到提示義務,卻單方規定單程票過期作廢,這屬于霸王條款。”陳亮表示。
地鐵單程票退票不是個例,比如,廣州地鐵明確:沒有進閘記錄的單程票,購買之時起不超過30分鐘,乘客可以在發售站辦理退票;深圳地鐵也規定:屬售出站當日出售且無進、出站信息,可按車票面值退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