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限奶令”,45人遭香港拘捕
其中有19名內地人,一男子帶9.9公斤被罰5000港元
香港限帶2罐以上的奶粉離境條例實施后,首宗違例者由于隨身攜帶11罐凈重共9.9公斤的配方奶粉,被香港法院判罰款5000元港幣。香港特區政府保安局局長黎棟國3日表示,限制攜帶奶粉措施1日起實行后,兩天內當局共拘捕45人,包括26名香港居民及19名內地人,檢獲178罐奶粉及1.2公斤非罐裝奶粉。
全部經X光機查獲
據香港特區政府保安局局長黎棟國介紹,這些奶粉全部經X光機查獲,但至今未發現違例攜帶散裝奶粉的情況。
特區政府海關助理關長俞官興介紹,香港海關特別調動了大約200名人員加強前線巡查,抽查旅客行李,并在沙頭角等9個口岸設置了14臺X光機,加快檢查速度和準確度,減少對過關旅客的影響。
記者發現,“限帶令”生效后首日,香港上水地鐵站人流與往日相比明顯稀少,攜帶手推車與大型行李箱的乘客更是寥寥無幾。不過,記者從多家零售商處了解到,雖然內地購買者比例有所下降,“限帶令”對香港奶粉銷售的影響并不是特別大,因為不少零售商已經先行推出了限購措施。
已監察中英街售賣情況
俗話說,“上有政策,下有對策”,2日就有報道指出,限帶奶粉令實施后,有內地水客經由香港海關“執法盲點”的中英街繼續運送配方奶粉。
對于有水客利用漏洞,在沙頭角中英街運送奶粉到內地的情況,香港保安局局長黎棟國回應稱,這當中有歷史原因。由于中英街沒有檢查站,因此特區政府已有留意到當地的奶粉活動,在新例未開始前香港海關就已采取措施,當新規例實施不能帶多于2罐奶粉到內地后,要求中英街于香港范圍的商鋪記錄出售奶粉數目,香港海關亦會監察售賣情況。
但黎棟國也承認香港方面可以做得有限,特區政府沒有法律依據禁止商鋪出售奶粉并運往內地。但他強調,香港當局已要求內地方面加緊檢查,香港方面亦會加強管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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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帶11罐奶粉被罰5000
一名47歲男子非法攜帶嬰幼兒配方奶粉離境,2日在荃灣裁判法院承認控罪,被判罰款5000港元,9罐凈重共8.1公斤奶粉被充公。
香港海關1日在深圳灣管制站出境大堂攔截該名男子,在其隨身行李內搜獲11罐凈重共9.9公斤的配方奶粉,超過法例規定的1.8公斤上限。由于他未能出示有效出口許可證,因此被海關人員拘捕。
根據1日生效的香港《2013年進出口(一般)(修訂)規例》,任何人士除非獲發出口許可證,否則不可從香港輸出供36個月以下嬰幼兒食用的配方奶粉,包括奶粉或豆奶粉。為容許私人用途,離港人士可在其私人隨身行李中,攜帶總凈重不超逾1.8公斤(約兩罐)的奶粉。■據南方都市報
反思
帶點奶粉遭拘捕
內地乳企可知恥?
香港奶粉“限帶令”出真格,兩日45人因違反新規遭拘捕。想到那一罐罐被截獲的奶粉,真讓人又惱又心酸:惱的是年輕父母想給孩子吃點“安全奶粉”怎么就這么難?心酸的是這樣的情形不知是否還會換個地方再次出現。
香港有人說,“限帶令”也屬無奈,因為香港的奶粉貨架經不住內地消費者輪番掃貨,港府此舉是保護當地的孩子。可內地的孩子,又怎樣保障他們的“安全奶粉”?
可憐天下父母心。當各種食品安全問題讓我們的神經變得有些麻木時,唯有為了孩子,我們不敢有半點敷衍,這才費盡周折越洋求購,卻遭遇種種“圍追堵截”。真想問問內地乳品企業和監管部門,這些年輕父母無奈而又曲折的“悲催”,是否讓你們感到絲毫的羞辱?
■據新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