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再探“自來得廢棄動植物油脂加工廠”
大門緊閉相關部門各說其辭
作者:□晚報調查組文/圖
本報訊 在榆中縣和平鎮柳河溝村袁家營社,證照不全的“自來得廢棄動植物油脂加工廠”在有關部門查處一年后,依然繼續生產。在工廠負責人一再堅稱“早已停產”時,工廠院子里卻存放著尚未煉制地溝油的池子和滿池子的餐廚垃圾,并且還有100多桶已煉制好的成品地溝油。本報“查處已過一年作坊依舊在開”的報道見報后,引起市民廣泛關注。3月11日,記者再次來到榆中縣,采訪了相關行政管理、執法單位。
現場:鐵將軍把門狗護院
當日上午10時許,記者第三次來到了“自來得廢棄動植物油脂加工廠”。藍色的大鐵門緊閉,一把鐵鎖掛在大門外側。從大鐵門的一個小洞朝里面望去,只見工廠院子里空無一人,只有兩只大狗聽見聲響在狂吠。記者再次爬到工廠上方的一處山坡上,看見院子里暫時沒有生產,院子西側擺放的100多桶成品地溝油依然還在。
記者在榆中縣執法局采訪時了解到,3月7日該局對“自來得”進行檢查后,便派執法隊員在工廠周圍蹲守、監管,以防工廠再次違規生產。然而,被查處一年的“自來得”在“沒有生產”的情況下,院子里卻擺著100多桶成品地溝油。執法人員如此的蹲守、監管,其作用能有多大呢?
采訪時,有關部門都強調,“我們檢查時,并沒有發現該廠有生產加工的跡象。”給記者報料的市民卻說:“一般都是后半夜開始煉油,陣陣惡臭伴隨著滾滾濃煙四散開來。”
縣執法局:沒權力查扣
在榆中縣執法局,分管餐廚垃圾管理的副局長曾明軍接受了記者的采訪。他說,按照市政府2011年3月公布的《蘭州市餐廚垃圾集中處置管理暫行規定》的要求,“自來得”確實沒有取得餐廚垃圾生產經營許可證,其從事的提煉餐廚垃圾廢棄舊油脂提煉行為涉嫌違法。基于這個原因,榆中縣執法局才責令“自來得”不得收集、運輸、處理廢棄動植物油脂,停止全部生產經營行為。對于100桶成品地溝油,曾明軍一再表示:“縣執法局沒有權力進行查扣和沒收處理。”
《蘭州市餐廚垃圾集中處置管理暫行規定》中明確規定,“縣、區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對轄區餐廚垃圾的產生、收集、運輸、處理實施日常監督管理。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部門依法查處違反餐廚垃圾集中處置規定的行為。”
《規定》中對于從事餐廚垃圾處理的單位有一定的制約條款,其中第二十三條規定:從事餐廚垃圾處理的單位接收、處理未取得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性處置服務審批的單位或個人運送餐廚垃圾的,由城管執法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改正,給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處以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曾明軍解釋說,這里所說的從事餐廚垃圾處理的單位,指的是取得餐廚垃圾經營許可證的合法單位。而“自來得”沒有取得許可證,所以《規定》中的這一條款并不適用于該工廠。
工商局:將啟動吊銷執照程序
“自來得”所持有的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從時間上看已經過期,也并未進行年審。負責此事的榆中縣和平工商分局盛局長告訴記者,去年在對此工廠進行檢查時,工商局就給加工廠下發了責令改正的通知,并且在執照年審時告知加工廠負責人,因為《蘭州市餐廚垃圾集中處置管理暫行規定》已經正式公布,在沒有取得執法部門審批的許可證前提下,工商部門將不予以年審。“但該加工廠一直沒有取得許可證。”3月4日,工商局根據最新頒布的《城鄉個體工商戶管理暫行條例》,再一次給“自來得”下發了最后改正期限:“2013年5月31日前,‘自來得’如果還沒有取得執法部門審批的許可證,縣工商局將啟動對其吊銷營業執照的程序。”
根據《蘭州市餐廚垃圾集中處置管理暫行規定》的要求,申請從事餐廚垃圾處理服務的單位必須具備7大條件:(一)申請人是依法注冊的企業法人,注冊資本不少于人民幣500萬元;(二)餐廚垃圾處理設施的選址符合城鄉規劃,并取得規劃許可文件;(三)每日處理能力不少于100噸;(四)有至少5名具有初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的人員,其中包括環境工程、機械、環境監測等專業的技術人員;技術負責人具有5年以上餐廚垃圾處理服務工作經歷,并具有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五)具有完善的工藝運行、設備管理、環境監測與保護、財務管理、生產安全、計量統計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并能得到有效執行;(六)具有完善的廢水、廢氣、廢渣等處理殘余物達標處理排放方案;(七)制定控制污染和突發事件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