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長沙多家超市,農夫山泉仍以同類產品的最佳陳列位置擺放。
陳飛 攝
農夫山泉近期被媒體曝出,其廣東生產的瓶裝飲用天然水,逃避廣東省“高標準”而選擇浙江省“低標準”。農夫山泉還能喝嗎?瓶(桶)裝天然飲用水是否有“國標”?浙江省地方標準是否真的低于國家標準和廣東省標準?記者就此事展開調查。
真假難辨:農夫山泉稱其標準遠優于自來水
近日,農夫山泉被曝產品標準不高。這一爆料信息稱,農夫山泉現執行的產品標準為“DB33/383-2005瓶裝飲用天然水”,是浙江地方標準,但卻在廣東生產和銷售。此外,浙江省標準放寬了對部分有害物質的含量要求,低于廣東地方標準DB44/116-2000。
11日上午,農夫山泉官方微博發表聲明:農夫山泉飲用天然水的產品品質始終高于國家現有的任何飲用水標準,遠遠優于現行的自來水標準。
記者從農夫山泉委托杭州市質量技術監督檢測院檢測的最新產品檢測報告上看到,農夫山泉飲用天然水的總砷實測
農夫山泉表示將邀請媒體、消費者對農夫山泉和以自來水為水源的產品品質進行參照比對。“請媒體和消費者自己作出評判”。
權威缺位:食品安全標準和監管存在缺失
我國飲用天然水國標缺失導致地標林立。在瓶裝飲用水細分市場里,只有天然礦泉水和瓶裝飲用純凈水有國標可執行,可以在包裝上寫明執行標準為“GB”,而飲用天然水未有統一國家標準,各大天然水企業都在執行企業自己制定的“產品標準號”或標準號為“DB”的地方標準。例如僅廣東省就有飲用天然山泉水、飲用天然凈水兩個地方標準都在執行,其中涵蓋范圍也較難以區別。
回顧近幾年,由于“水安全”問題獲得日益關注,中國飲用水紛爭頻繁,不管是2000年的純凈水之戰,2008年相關企業的“無間道”飲用水戰,還是2009年千島湖水質事件,表面是各大水企之間的利益博弈,但是最終公眾的關注度都聚焦于監管和標準上。
有業內人士認為,飲用天然水在水類產品中占據了相當的市場份額,不僅消費者需要一個權威的標準來判斷,監管部門和行業內部也希望能有統一的國家標準出臺,更利于行業監管執行和行業規范發展。
浙江工業大學生物與環境工程學院教授潘理黎表示,食品安全牽涉面廣,錯綜復雜,專業領域老百姓看不清,希望權威部門能及時發聲,并將結果公之于眾,如果產品確有問題就要嚴查生產廠家,如果沒有問題也要及時通報公眾,以便消除消費者疑慮。
據新華社杭州4月11日專電(長沙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