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點:北京市東城區北新橋十字路口
涉及公司:朝內大街277大樓物業公司
記者目擊:物業公司利用內部車位“黑收”,包月3000元、提供餐飲類發票
位于北京市東城區北新橋十字路口東北角的停車場屬于東直門內大街277大樓的物業產權,本應屬于277物業內部的停車場卻對外開放,在沒有任何相關資質的情況下向在這里停車的車主收取停車費。甚至還可以進行包月,提供餐飲類發票。
現象一:停車不給發票 內部車場卻對外開放
北新橋十字路口位于北京市東城區東直門大街,緊鄰京城著名食肆簋街,食客絡繹不絕,停車位緊俏難求。
“十塊錢一小時,沒發票。”記者看到,一位食客剛想將車駛入位于簋街最西端,北新橋十字路口東北角的一處停車場,就被收費人員告知沒有發票。食客據理力爭一番未果,無奈地看了一眼身后擁堵的簋街,只得將車駛入了車場。
隨后記者上前咨詢,被告知這里是內部車場,產權屬于車場旁邊的東直門內大街277大樓的物業。
現象二:雖是內部車場 但場內車幾無內部車輛
記者在現場觀察發現,整個停車場約有40個停車位,目前挺有20余輛車。但是環顧四周,并無任何可以說明這里是收費停車區的指示牌,也沒有標明停車位的個數。停車場內停放的車輛上也并沒有明顯的類似內部車證的標識。
記者在停車場出入口處附近逗留了約1個小時,期間車場內進車8輛,有8輛車在進場時被收費員告知沒有發票。出場11輛,有11輛繳納了不同數額的停車費,多數索要發票未果。只有一位車主索要發票成功,記者追上前去,對方告訴記者因為經常在這里停車,所以要到了發票。并向記者出示了發票,記者看到。發票的確是停車發票,印章上的公司抬頭為北京海文資產經營管理有限公司。
記者致電該公司,詢問是否與277大樓物業有相關合作,對方查詢后告知記者,沒有任何相關記錄。
現象三:物業將停車場外包 包月3000元 可提供餐飲發票
記者輾轉來到277大樓的物業辦公室,以在附近工作的上班族為名詢問是否可能在車場辦理包月,物業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停車場業務已經外包給一位“胡”姓管理人負責,相關租賃業務可以直接與他聯系,并提供了聯系方式。
記者按圖索驥,撥通了這位胡先生的電話。對方告知,包月并無任何手續,只需每月繳納3000元,并可提供相等金額的餐飲發票,卻無法提供正規停車專用發票。“你把錢直接給我就成,然后我每天想轍給你弄點餐票唄”對方這樣告訴記者。
相關政策解讀:物業公司是否有權出租停車位
按照我國《物權法》規定,建筑區劃內,規劃用于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屬于業主共有。也就是說,只有277大樓的全體業主共同決定后,該停車場才進行相關的出租活動。物業公司無權對停車場進行臨時出租并制定價格。(人民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