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報記者 陳斯斯 儲靜偉
從前天晚上到昨日凌晨,陸家嘴一建筑工地20余名員工就餐后先后出現惡心、腹瀉、嘔吐等不適癥狀,經食藥監局浦東分局調查檢測,疑似亞硝酸鹽中毒。目前,所有就診病人經治療后均已出院。
就在上周三,青浦區一名老漢從熟食店撿回家一包鹽燒菜,導致兩個孫子吃后死亡,元兇同樣是亞硝酸鹽。
據上海市東方醫院方面昨日透露,從前天晚上起,醫院本部先后接收了28名因頭暈、頭痛、惡心、嘔吐、腹痛等癥狀來院就診的急診患者。參與搶救的東方醫院急診內科醫生雷撼表示,這28名患者均為男性,年齡在20多歲,救護車將他們陸續送入院時,不少人已全身皮膚青紫,連續嘔吐,多人神志不清。
接診后,東方醫院立即啟動急診應急預案,并上報浦東新區食品藥品監督局。當晚,浦東新區食藥監部門即趕赴醫院,進行快速抽樣檢測。經定性檢測,疑似為過量食用亞硝酸鹽引發中毒。
雷撼指出:亞硝酸鹽食物中毒,系指食用了含硝酸鹽及亞硝酸鹽的食物,或誤食亞硝酸鹽后引起的中毒。亞硝酸鹽是一種食品添加劑,多存在于酸菜、泡菜、咸菜、剩菜、咸魚、火腿、香腸等食品中。而亞硝酸鹽同時還是一種致癌物質,與食道癌發病率呈現正相關性。
上海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食品衛生、食源性疾病防治科主任劉弘[微博]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是否發生亞硝酸鹽中毒,主要看攝入量是否到達一定的量值。”劉弘介紹說,蔬菜不新鮮、放置時間過久,或在加工中沒有腌透,也會產生亞硝酸鹽。但是否會造成人體中毒,要看攝入的量是否達到一定量,即300mg-500mg。
從2012年6月12日起,衛生部、國家食藥監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的規定,決定禁止餐飲服務單位采購、貯存、使用食品添加劑亞硝酸鹽。禁用范圍是通過即時制作加工等方式,向消費者提供食品的單位,比如一些餐館、酒店、大排檔、小吃店等,不包括食品加工廠等食品生產部門。
上海市食藥監部門昨日透露:涉事的建筑工地員工事發前食用過由永家餐飲公司供應的盒飯,該餐飲公司具備相關證件,為集體配餐企業。
根據食藥監及工商部門相關資料,上海永家餐飲管理中心的投資人陳永勝,企業位于浦東新區楊高北路528號14幢4031室。但早報記者昨晚趕到注冊地址卻發現,這里只有一幢獨立的小高層樓房,沒有“14幢”,也沒有所謂的“4031室”。528號樓外寫著“高橋鎮招商中心”字樣。值班的門衛告訴記者,大樓里只有高橋鎮招商部門在此辦公,沒有任何一家企業。
目前,食藥監局浦東分局與公安部門正在對事件發生原因做進一步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