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硫磺”無農藥登記證,賠錢了事
10月28日,壽光德農農資超市河東里店經理李法憲前往壽光農業局投訴了新龍“硫磺”。第二天,壽光農業局執法人員將其店中未銷售完的“硫磺”產品全部查封帶走。
“這時我才知道,‘硫磺’竟然連農藥登記證都沒有,套用的是別家的農藥登記證。”李法憲說。
李法憲出示給記者的農業局執法人員留下的“證據登記保存清單”顯示,“因你單位涉嫌經營無農藥登記證和假冒登記證農藥一案,本機關需對你單位在你門市部的下列物品異地保存”,物品名稱為“新龍硫磺”。
李廣彬在甜瓜地里向記者展示肇事的農藥
“我被廠家欺騙了。”李法憲告訴記者,隨后他到中國農藥信息網輸入“硫磺”袋子上標的農藥登記證號PD20083988查看,結果發現生產廠家竟是上海滬聯生物藥業(夏邑)股份有限公司,這說明新龍硫磺是套用別人的的農藥登記證。
“我們一直是試生產,”壽光新龍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經理朱培松對此解釋,“還沒有正式生產,機器設備還沒有完全調試好,所以就花錢借用了其他廠家的(農藥登記)證。”
問題是,試生產的農藥如何會在市場上銷售?朱培松沒有正面回答,只是聲稱已和農戶“協調好了”。
而李法憲進一步對比還發現,新龍“硫磺”外包裝上標明的“總有效成分”含量為80%,而上海滬聯硫磺為30%。“這是不是說明,新龍硫磺質量本身也有問題?”
實際上,新龍硫磺的受害者不僅僅是李廣彬一家。
11月4日,記者跟隨新龍硫磺經銷商李法憲、瓜農李廣彬前往壽光新龍生物工程有限公司聽廠家的說法,但發現工廠大門關著。
經交涉,李法憲用廠家保安的手機跟新龍負責人朱培松經理通了電話。
李法憲告訴記者,朱經理說讓11月6號“到壽光農業局處理這個事”。而當他問朱經理“硫磺”這種藥之前是否出現過類似使甜瓜絕收的情況時,朱經理回答說“前段時間剛出現過,但是已經給老百姓賠償了”。
當天,李廣彬和李法憲又到壽光市工商局公平交易局反映了新龍硫磺無農藥登記證和套用登記證的情況。
這種情況工商局將如何處理?
工商局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將啟動調查,調查結果出來后給本刊回復,但截至發稿,記者未收到工商局回復。
11月6日,在壽光市農業局,瓜農李廣彬、新龍硫磺經銷商李法憲、新龍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三方協商處理甜瓜絕收問題。
李廣彬給記者算了一筆賬,此次1.8畝甜瓜絕收直接經濟損失約3萬元:大棚塑料薄膜投入12000元,甜瓜苗2000元,肥料和雞糞8000元,“如果甜瓜成品,正常能賣6萬元左右。”不過,他只要求廠家賠償3萬元,“給我們個本錢就行了”。
反復多次協商后,李廣彬透露,經壽光市農業局協調,最終新龍廠家賠償他1萬元,經銷商李法憲賠償1.8萬元。
“我這錢賠得非常冤枉,”李法憲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當時新龍硫磺的推銷員李春榮來推銷時,口口聲聲說用在甜瓜上沒問題,但在農業局調解時,我當時沒能拿出證據。新龍廠家只出1萬元賠償,我總不能眼看著農戶損失那么大吧?我賠上這錢就權當沒賺過這錢好了。”他對新龍廠家不負責任的做法表示不滿,“在瓜農發生藥害后,新龍廠家關于‘硫磺’能不能用在甜瓜上的說法就不斷變化。一開始說能用,然后說慎用,最后說不能用在甜瓜上。”
11月24日,李法憲告訴記者,他在店里仔細尋找,找到了當初新龍廠家來推銷時留下的宣傳資料,上面明確宣稱“……經三年試驗,防治西紅柿、黃瓜、蘋果……甜瓜白粉病”。
“這份宣傳資料上還有新龍廠家推銷員李春榮的簽字。”李法憲說。
當記者把這一消息告知壽光新龍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經理朱培松時,朱表示驚訝,“我趕緊找業務員李春榮核實一下。”但截至發稿,記者未獲回復。
新龍硫磺仍在市面有售 廠家建議農業局“象征性”處罰
硫磺
據山東當地媒體披露,李廣彬家甜瓜絕收投訴到壽光農業局后,農業局方面聲稱組織專家對絕收原因、新龍硫磺進行鑒定,并第一時間把鑒定結果告知瓜農李廣彬。但李廣彬卻對記者表示,“好像沒鑒定吧,我不知道有沒有鑒定結果。”
李法憲也告訴記者,“后來我問農業局鑒定結果的事,工作人員卻說這是他們工作上的事,沒必要告訴我,讓我只管賠錢的事兒。我也不知道到底有沒有鑒定。”
壽光新龍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經理朱培松則說,“當時農業局組織專家去了現場,去了瓜農田里,我們有責任,也不好說全是我們的責任。”
耐人尋味的是,盡管早在10月29日,壽光市農業局就以“無農藥登記證和假冒登記證”為由查處了新龍“硫磺”產品,壽光工商局也介入調查此事,但時至今日,新龍“硫磺”仍在當地銷售。“我這里不賣硫磺了,但別的地方還在賣。”李法憲說。
“市面上都還在賣這個藥。”瓜農李廣彬也說。
對此,朱培松解釋,“我們已經不生產(硫磺)了,現在市面上銷售的我們準備收回,我已經跟他們說了。”
就壽光市農業局對新龍硫磺套證生產的處理,朱培松告訴記者,“農業局準備處罰我們,具體的處罰決定還沒下來。我建議他們少罰點,我們生產銷售的都不多,沒有給農民造成大的損失,該賠給農民的也賠了。我們也不準備再生產了,象征性罰點款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