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16日,商務部委托中國汽車流通協會在北京召開了《品牌管理辦法修訂座談會》,并就2015年實施的新《辦法》進行了討論。在汽車經銷商因庫存壓力、虧本買車等種種問題與生產廠家矛盾日益激化的時候,新《汽車銷售管理辦法》就像一場及時雨,稍微澆熄了雙方劍拔弩張的戰火。據悉,《汽車銷售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最終版本將有望在修改后于今年年初正式實施。
現行的《汽車品牌銷售管理實施辦法》于2005年4月開始實施,《辦法》的制定初衷也是為進一步規范品牌經銷商的銷售行為。不過,在誕生之初,這一《辦法》就遭到部分經銷商的抵制,原因在于經銷商認為汽車企業被賦予過于強勢的市場地位,經銷商需要獲得汽車企業的授權之后才能夠在工商部門登記獲取經營資格,4S店只能從整車企業采購備件,4S店在維修時必須使用原廠配件等等。
近年來,由于《辦法》規定品牌銷售、售后服務、配件供應等方面均由汽車供應商控制,汽車廠家建立了在市場中的強勢地位,強制壓庫、搭售車型、價格倒掛等種種不合理現象也開始浮現,《辦法》的弊端也逐漸顯露。
據相關媒體報道,從2014年9月至今,汽車經銷商拒絕進貨、要求廠家提高補貼并降低銷售目標的事件相繼發生。一位有意退網的業內經銷商介紹:“當經銷商盈利甚至是不虧時,即便廠家對經銷商的管理中存在眾多違規、違法、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行為,經銷商都可以忍氣吞聲,但如果虧損成為常態,經銷商就忍無可忍了。”
據中國汽車流通行業協會數據顯示,2009年,接近九成的經銷商盈利,到2010年降至七成,而到今年盈利的不足三成。剛出爐的2014年汽車經銷商滿意度調查結果顯示,今年41.48%的經銷商利潤在正負5%之間,其中有9.87%的經銷商嚴重虧損,僅有20%的經銷商對今年經營狀況表示滿意。與此同時,汽車經銷商11月的庫存預警指數達到了65.7%,比10月上升10.7個百分點。經銷商的非合理庫存已經接近1000億元,虧損面一再擴大。
在此之前,全國工商聯汽車經銷商商會(簡稱“經銷商商會”)就已經發布了一份《關于督促汽車供應商切實采取措施解決汽車銷售價格倒掛問題的公開 信》(簡稱《公開信》),聲稱接到部分實在無法繼續經營下去的經銷商的集體委托,向汽車廠商喊話,要求其解決賣車不掙錢的問題,否則將進一步訴諸法律。
兩個經銷商組織的共同出面,讓汽車銷售領域盡人皆知的潛規則,即“賠錢賣車賺取廠商返點”的盈利模式再次被聚焦,這其中越來越難以承擔的“沉默成本”成為經銷商與廠商撕破臉皮的根本原因。
更重要的是,大限即將來臨。公開消息顯示,修訂版的《汽車品牌銷售管理辦法》即將出臺。屆時,汽車銷售業態將鼓勵多樣化,售后壁壘全面放開,以4S店為主的現有經銷商體系將面臨前所未有的沖擊。
新辦法有哪些改變?
《汽車銷售管理辦法》2015年年初即將實施,仍然采用授權方式,只是對經銷商授權一年一次改為5年一次,并可以自動續約。有經銷商透露,此舉意味著經銷商經營將面向更加多元化的發展,一方面經營更加有自主權,另一方面經營種類也會包含后市場服務等多個層面以及連鎖經營等多種運營模式,以此應對目前新車銷售速度放緩、利潤不高的不利局面。
據悉,與2005年頒布的《汽車品牌管理辦法》相比,新修改的《汽車銷售管理辦法》最大的特征就是去掉了“品牌”二字。中國汽車流通協會汽車分析師桑之未認為,去“品牌”改“銷售”,算是一個重要的進步。隨著新的辦法即將實施,未來中國汽車流通市場又回到了變革時代。
業內人士分析認為,新《辦法》將去掉“品牌”二字,但品牌授權制度不會改變。業內普遍認為,新版《辦法》給予了經銷商更大的話語權,重新平衡汽車廠家和經銷商之間的關系,政策變化將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中國汽車流通秩序,促進汽車市場均衡發展。在這種形勢下,未來中國汽車流通市場又到了變革時代,抓住脈搏才能活下去。
2014年8月,國家工商總局發布《關于停止實施汽車總經銷商和汽車品牌授權經銷商備案工作》的公告明確規定從事汽車品牌銷售的汽車經銷商(含總經銷商)營業執照經營范圍統一登記為“汽車銷售”,換句話說,不需要品牌授權也可以拿到賣車營業執照,汽車經銷商可以不再局限于單一品牌經營。新《辦法》中提出“鼓勵汽車供應商、經銷商建設節約型汽車銷售和服務網絡” 、不得限制經營其他汽車供應商商品、限定經營場地面積和建筑物結構等的建議。這也暗示了未來的汽車銷售模式中,4S模式并不是唯一的汽車銷售模式。
《汽車銷售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中規定,“不得以銷售汽車的名義銷售已在境內外辦理登記或者使用的車輛”。這一規定給平行進口汽車很大的限制和沖擊。特別是美規進口車將大幅度減少,因為很多從美國進入的平行進口車,已經在當地進行了注冊,也就變成了二手車。據估計,美國每年通過這種方式銷往中國的全新豪華汽車多達3.5萬輛,占非中規進口車40%的美規車將無法逃避被終結的命運。臨近年底,平行進口汽車政策仍不明朗,使得美規車經銷商陷入是否訂車的進退兩難境地:若按現有規則訂車進車,一旦政策限制將會傾家蕩產,若觀望等待,明年開春將無車可賣。
此外,新《辦法》中進一步明確了廠家授權、壓貨以及違規賠償等具體規定。
新《辦法》哪些有利消費者
“此前,在品牌銷售管理辦法修訂與否之間存有的利益博弈,一直都是經銷商和廠商層面的,此次《辦法》修訂,應該在一定程度上會兼顧消費者的利益。”全國乘聯會副秘書長崔東樹說,從目前透露出的信息看,由于降低了4S店建店標準、放行多品牌銷售和放寬區域銷售限制等,過去由經銷商轉嫁給消費者的負擔將有所緩解。
與此同時,生產廠商利用不平等地位壟斷原廠配件渠道和價格,導致維修保養配件價格居高不下的現象會有所改變。“高昂的4S店建設費用、高價的維修、高得離譜的進口汽車和配件價格,所有這一切,表面看是廠商爭利,實際上最終的成本都要由消費者來買單,受傷害的也是消費者。”汽車分析師賈新光表示,汽車廠商需要從品牌、產品以及服務等多方面提升自身競爭力,而對于消費者而言,只有在更加公平的市場環境中,才能從中受益。
有這樣的比喻,廠家和經銷商應該成為夫妻關系。作為夫妻,有共同的孩子,有共同的老人,雖然有矛盾,雖然有不理解,那么為了孩子和老人這個共同的目標,為了家庭的建設,他們化解著矛盾,一起維護著讓孩子長大,讓老人頤養天年。這樣的一個時代有可能男人說了算,也有可能女人說了算,也有可能大家商量著說了算。未來,如果汽車經銷商和廠家能夠成為一種夫妻關系才是大家所期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