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定于2015年1月面世的新版《汽車品牌銷售管理實施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并未如約而至。
據了解,目前《辦法》的修訂工作面臨的問題非常復雜,除了近期日漸復雜的廠商關系,更為關鍵的是,《辦法》與其上位法《反壟斷法》有沖突之處。此外,汽車品牌授權制度的合理性也一直存在質疑,而究竟授權該不該存在,應該如何授權又有頗多意見分歧。“修訂工作若把此類問題一一糾正短期內恐有難度,而修訂之后,又將觸及利益相關方的既得利益,進退維谷。”有消息人士告訴記者。
矛盾集中
目前,關于《辦法》修訂的各方意見均已交付商務部,但商務部方面卻始終沒有對外公布修訂進展及公示日期。對于《辦法》修訂是否擱置的疑問,中國汽車流通協會副秘書長羅磊只用“不能說”三個字來回答。但是,羅磊卻介紹了現行《辦法》中存在的主要問題以及修訂的重點。
“《辦法》修訂的基礎是解決市場中突出存在的問題。”羅磊解釋稱,“這一突出問題是長期以來廠商跟經銷商之間不平等的關系。”羅磊表示,從汽車流通協會收集到的經銷商意見來看,問題多存在于銷售價格倒掛。“目前,經銷商把廠商的所有返利全部返出去,仍需自掏腰包。”究其原因就是產能過剩,“廠商對汽車市場形勢估計過于樂觀,這就要求權威部門對市場預測更加精準,如果數據預測未來(銷量)上漲10%,結果只漲了2%,就會加劇這種矛盾。”
中國汽車流通協會數據顯示,自2014年6月起,經銷商庫存系數始終高于2013年同期。縱觀2014年全年,有8個月庫存預警指數超過警戒線,近7成經銷商處于虧損狀態。“經銷商反映,廠家向經銷商搭售滯銷車型,為清庫存,經銷商只能降價銷售,出現價格倒掛。”
而在歲末年初,廠商與經銷商的矛盾更是集中爆發。由于95%的一汽豐田經銷商虧損,中國汽車流通協會代表523家經銷商向一汽豐田索要22億元人民幣補貼;寶馬[微博]經銷商聯合向汽車廠家提出索要60億元額外返點等多項要求;東風本田北京經銷商也開始拒絕進車……
新《辦法》能否令廠商與經銷商的關系從博弈回歸理性仍未可知,但至少在現階段,《辦法》的修訂已經賦予了經銷商一定的希望。
法律沖突
而影響《辦法》修訂遲遲未能出臺更重要的原因在于,其與上位法《反壟斷法》之間存在沖突。
據了解,《辦法》頒布于2005年,而《反壟斷法》頒布于2007年。“由于時間上的倒序,因此《辦法》在某些條款上與《反壟斷法》有不一致的地方。《辦法》的修訂要把這其中不一致的地方修正過來。”羅磊稱,“《反壟斷法》是經濟層面的上位法,所有的政策、法規,必須以《反壟斷法》為準。”
事實確實如此,《反壟斷法》確定了禁止壟斷協議、禁止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和控制經營者集中。而根據現行《辦法》,目前國內汽車銷售普遍采用的4S店模式,在零部件配送、維修及價格等環節均有壟斷之嫌。
“由于《辦法》是部門規章,因此征求了很多意見,而《反壟斷法》更多的是基于法律援引,因為不存在利益平衡,并未廣泛征求意見。”北京市盈科律師事務所律師蔣蘇華進一步解釋,“部門規章其實最后反映的可能是一種行業的利益,或者是各方面利益的綜合平衡。”
反觀此次《辦法》修訂,牽涉的部門不可謂不多。《辦法》是由商務部、發改委以及工商總局三部門聯合制定的,所以修訂需要三部門共同協商。而在2014年12月對《辦法》修訂稿的意見征求中,包括發改委、工信部、公安部、環境保護部等8個政府部門,以及中國消費者協會、中國汽車工業協會等5個協會均收到了商務部下發的相關函件,被要求對《辦法》的征求意見稿提出意見。再加上涉及切身利益的廠商、經銷商,征求意見成為一項龐雜的工作,但一項根本的宗旨是,法律的權威性必須維護。
授權博弈
《辦法》的修改旨在重新界定整車廠與經銷商的利益關系。“過去在汽車銷售領域,始終存在政府以政令的形式和規定銷售的形式——廠家授權,而廠家授權是一種純粹的市場行為,品牌管理辦法的修訂可能會在這一方面有所突破。”羅磊稱。
根據現行《辦法》,汽車品牌經銷商應當在汽車供應商授權范圍內從事汽車品牌銷售、售后服務、配件供應等活動。對銷售未經品牌銷售授權或不具備經營條件的企業,不得提供汽車資源。蔣蘇華認為,《辦法》與《反壟斷法》的問題關鍵是授權制度問題。
究竟要不要授權、怎樣授權也經歷了各方博弈。在去年12月中華全國工商業聯合會汽車經銷商商會對《辦法》的修訂意見稿中建議,“在首次授權經營期限滿后,汽車供應商應對經銷商的授權經營期限自動延續5年。”事實上,去年9月商務部舉行座談會之前,取消品牌授權的聲音甚至占據上風。而近期龐大集團在河北張家口建立的“汽車超市”或可以看做國內經銷商集團對不同經營模式的探索。
但是,對于是否會允許經銷商多品牌經營,業內仍存有較大爭議。在公開的表態中,代表整車廠利益與立場的中汽協人士明確表示,汽車產品特許經營是全世界的通行辦法,改變的可能性并不大。而這與代表經銷商利益的中國汽車流通協會的觀點相左。
包括各大廠商、經銷商,乃至8個政府部門、5個行業協會牽涉其中,《辦法》的修訂工作無疑面臨復雜的境況,短期內《辦法》的出臺或難以成行。而按照中國汽車流通協會有形市場分會副理事長蘇暉的說法,“以現在的進展和流程來看,新《辦法》大概要到2015年年中才能出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