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今年7月1日商務部發布《汽車銷售管理辦法》以來已經三個月的時間。
近日,北京中潤發汽車銷售有限公司因未在經營場所明示家用汽車產品的“三包”信息被罰款柒仟元。
據悉,北京中潤發汽車銷售有限公司未在經營場所明示所出售的汽車產品質量保證、保修服務及消費者需知悉的其他售后服務政策,以及未在經營場所明示家用汽車產品的“三包”信息。此行為違反了《汽車銷售管理辦法》第十一條“經銷商應當在經營場所明示所出售的汽車產品質量保證、保修服務及消費者需知悉的其他售后服務政策,出售家用汽車產品的經銷商還應當在經營場所明示家用汽車產品的“三包”信息”的規定。
據悉,這已是商務執法汽車銷售領域第二張罰單。
此前,第一張罰單已在唐山開出。9月下旬,唐山市商務稽查人員在商務執法過程中,通過調查取證,對唐山市某一汽大眾4S店違反《汽車銷售管理辦法》的行為進行處罰。該4S店展廳內未以適當形式明示銷售汽車、配件及其他相關產品的價格和各項服務收費標準,違反了《汽車銷售管理辦法》第十條的規定。針對這種行為,執法人員按規定全程記錄、取證,依照《汽車銷售管理辦法》對其作出罰款1萬元的行政處罰,開出了汽車銷售領域首張罰單。
在此之前,輿論一度認為,新《辦法》自7月1日實施以來,在各地發揮的作用并不明顯。有媒體走訪多家汽車經銷商后發現,大家一致的感受就是,市場并未因此而有什么“波瀾”。就連曾期待的新《辦法》對廠家的強勢地位加以約束的情況,也未發生什么改變。此次執法部門出手,對行業或許是一次警示。相關部門擁有執法依據,具有整頓行業秩序的能力。
目前,多個地方的商務部門已經開始執行《汽車銷售管理辦法》。
江蘇省:
8月11日,江蘇省商務廳發布了《江蘇省汽車銷售管理實施細則(征求意見稿)》。《實施細則》要求縣級以上地方商務主管部門應當向社會公開舉報投訴電話,采取“雙隨機一公開”抽查辦法,落實“一單、二庫、一細則”,并對本轄區內汽車銷售企業進行日常監督檢查,對汽車供應商、銷售商在經營過程中違反《管理辦法》相關條款行為依法進行處理。意見稿規定,監督檢查可采取下列措施:(一)進入供應商、經銷商從事經營活動的場所進行現場檢查時必須采取“雙隨機一公開”抽查;(二)詢問與監督檢查事項有關單位和個人,要求其說明情況;(三)查閱、復制有關文件、資料檢查相關數據信息系統及復制相關信息數據;(四)依據國家有關規定采取的其他措施。
北京市:
7月,北京市商務執法監察大隊為確保商務部《汽車銷售管理辦法》落實到位,對汽車經銷商執行新法規情況開展了隨機抽查。執法人員按照法規要求現場檢查了經銷商是否在經營場所明示銷售價格、服務收費標準和“三包”信息等內容,并查看核實了經銷商近期銷售臺帳和相關票據。對不掌握新法規的經銷商及時向其進行了宣講。通過此次抽查,發現大部分經銷商能夠按新法規及時調整銷售政策,但對新法規中的相關內容和要求不熟悉,未能按期落實到位。執法人員結合違法行為的輕重,及時對不落實法規的經銷商依法進行了處罰。下一步,市商務執法監察大隊將加大隨機抽查的頻次,適時對重視程度不夠、落實法規不嚴格的汽車經銷商依法進行處罰,督促企業依法規范經營。
河南省:
河南省商務廳市場監督管理局從9月1日至12月10日(共100天),在全省范圍內開展汽車市場專項執法百日行動。執法檢查:經銷商是否在經營場所以適當形式明示銷售汽車、配件及其他相關產品的價格和各項服務的收費標準,是否在標價之外加價銷售或收取額外費用;供應商、經銷商是否限定消費者戶籍所在地,是否對消費者限定汽車配件、用品、金融、保險、救援等產品的提供商和售后服務商,經銷商銷售汽車時是否強制消費者購買保險或者強制為其提供代辦車輛注冊登記等服務;供應商、經銷商是否在交付汽車的同時交付隨車憑證和文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