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004年10月1日《缺陷汽車產品召回管理規定》正式實施,到2012年10月10日《缺陷汽車產品召回管理條例》對外發布,再到2013年1月1日《缺陷汽車產品召回管理條例》正式執行,迄今為止,中國汽車召回制度已整整走過10年的時間。
12月17日,2014中國汽車質量峰會上,國家質檢總局副局長陳鋼透露,缺陷召回統計數據表明,該制度實施以來,我國累計實施汽車召回827次,涉及車輛共1887萬輛。具體到2014年,我國累計實施汽車召回則為159次,涉及車輛412萬輛,占10年全部召回數量的22%。
可以說,隨著中國汽車召回制度的不斷完善和升級,中國汽車市場近兩年的召回次數與召回數量已經呈現出明顯的增長態勢,證明中國汽車召回正在向“常態化”方面發展。
陳鋼則表示,質量是我國汽車產業做大做強的堅實基礎。特別是隨著《缺陷汽車產品召回管理條例》等法規、規章的順利實施,其在規范市場秩序,加強汽車產品質量安全事中、事后監管上也發揮了十分積極的作用。
除此之外,中國汽車召回制度實施以來,受國家質檢總局展開缺陷調查影響而實施的召回也在不斷升溫,其召回數量所占比例已接近甚至超越汽車發達國家水平。
國家質檢總局執法督查司司長嚴馮敏介紹,2012年受政府監管部門缺陷產品調查影響的召回數量占據整體召回數量的29%,2013年占到37%,今年則飆升至63%,增幅高達70%。而據他介紹,美國40年實施缺陷汽車召回,受美國政府調查影響而實施召回的平均值則為57%,中國今年的受調查影響召回的比例已在美國平均水準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