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一汽轎車股份有限公司根據《缺陷汽車產品召回管理條例》的要求,向國家質檢總局備案了召回計劃,決定自2016年12月12日起,召回部分馬自達CX-4(2.5L)轎車,共計5618輛。
召回車型
2015年9月14日至2016年11月18日期間生產的部分馬自達CX-4(2.5L)轎車
召回原因
本次召回范圍內的車輛由于發動機控制程序存在瑕疵,在燃油表液位指示燈未發出警告的情況下,在行駛過程中可能發生突然熄火,有導致車輛發生事故的風險,存在安全隱患。
解決措施
一汽轎車股份有限公司將為召回范圍內的車輛免費刷新發動機控制單元軟件,以消除安全隱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