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6月21日下午與妻子開車外出辦事,直至歸來期間開車時間36分鐘,回家就將車停在門前路上5分鐘,突然發現機艙前部冒煙接著起火”,山東德州的鄭先生于2012年2月購得一臺長城汽車,直至2015年6月21日車輛發生自燃前一直在4S店內保養維修,定期檢查。
自燃的長城汽車
自燃長城汽車發動機前倉
這是7月2日中國質量萬里行投訴平臺接收到的一則投訴,而對于這樣的投訴,在中國質量萬里行的投訴平臺上,屢見不鮮。在跟每一個投訴人的溝通交流中,都能聽到消費者不同的維權經歷和對維權之艱難的述說,也有生產廠商的無奈,還有部分廠商的推諉和扯皮。
汽車自燃事件隨著汽車使用保有量的增加而逐年增多,已成為影響車主行車安全和財產損失不可忽視的因素。
同時,汽車自燃后的索賠糾紛也困擾著每一位不幸的車主,《中國質量萬里行》記者梳理近400條關于汽車自燃的投訴,看看到底車主遇到了哪些困擾。
新車也會自燃
大多數車主認為,車輛自燃源于汽車老舊,貨電路老化或潤滑油燃油泄漏高溫,導致燃燒。而據投訴案例顯示,自燃車輛并不僅僅局限于老舊車,相反投訴案例中,自燃車輛都不能算作舊車行列。
湖南常德市宋先生2015年5月21日19:00外出吃過晚飯剛好到家,車還未挺穩發現車頭右前方冒煙,幾秒后出現明火。下車查看,發現火勢非常迅猛,一下子燒起來了,馬上從家里抽出院子里澆水的水管澆滅。自燃車輛為2014年5月27日購買的探險者,車齡未滿一年的。
貴州羅先生,時風汽車買了一年多,在2015年5月10號早上發生自燃,經過119消防隊堅定是電路短路引發火災。
北京通州陳先生汽車剛買半年,并無改裝等行為,自燃。
吉林省松原市閆先生,購買比亞迪F3出廠日期2012年11月14日,油氣兩用車,在2015年3月5日晚19點08分,停放在樓下的車輛突然自燃,車輛燒毀。
陜西延安霍先生,2014年10月30日買的新車,2015年1月18日中午1點預熱中自燃。
投訴中自燃車輛車齡最長的不到4年。這樣的案例不勝枚舉,大量事實證明,即使是新車,也會自燃。
自燃車輛不分級別
投訴案例顯示,在無故自燃的汽車當中,不僅僅是低級別車,一些高級車業頻頻出現,從幾萬元錢的面包車到幾十萬元的奔馳,車型涉及廣泛。
湖南婁底市梁先生開的是一輛奔馳ML350,2014年6月23日上午11點16分,車停在開發區停車場,12點10分下班后來取車,發現該車引擎蓋板內冒煙,車子自燃,破窗滅火損失嚴重。后經過省級專家鑒定為質量事故。但是,奔馳廠房對此置之不理,相互推諉,把車當廢鐵放在修理廠至今。
江西省上饒市的朱先生的奔馳于2014年6月7號在泉州迎賓大道中升之星奔馳4S店購買,是一輛新款奔馳E260L,開票價為448200。朱先生滿懷高興的心情接車回來。但是讓人想都不敢想都事情發生了。
2014年6月18日下午2014年6月18日下午朱先生開著愛車去辦事都時候,突然車前冒起了黑煙,出于本能反應減速靠邊,但是剎車這時候根本不起作用。由于開都比較慢,當時旁邊沒太多人,朱先生用鑰匙關閉發動機后車子靠邊緩緩地停了下來,這時候車子前面已經冒出了明火。后面消防大隊和交警都陸續趕來,消防用了近一個小時都時間把火最終撲滅。朱先生形容自己當時的心情,“看著自己用畢生的心血買來都愛車就這樣被燒的面部全非,心里在滴血啊”。
吉林長春劉先生2012年12月20日在長春奧迪昌融4S店購買了一輛奧迪A4L,車輛自在4S店提走后未做過任何改動,所有保養及維護均在指定4S店進行,至2014年1月10日車輛行駛了15000公里。1月10日在行駛途中,車輛副駕駛處出風口突然冒出濃煙,竄出火苗,車輛自燃。
事實再次證明,并沒有因為車輛級別高而不存在自燃現象,還是應該用車時多注意檢查,避免自燃事故,防患于未然。
不保自燃險
車主購買自燃險的比例少之又少,占比達不到一成。根據調查,大部分車主認為,購買自燃險沒有必要,白浪費錢;有一部分車主不知道自燃險需要單獨購買,認為日常所說的保“全險”即包含車輛自燃險,車輛自燃損失屬于車損范圍;只有少部分車主因為貸款購車,屬于被迫購買。
自燃險即車輛附加自燃損失險,在保險期間內,保險車輛在使用過程中,因本車電路、線路、油路、供油系統、貨物自身發生問題、機動車運轉摩擦起火引起火災,造成保險車輛的損失,以及被保險人在發生本保險事故時,為減少保險車輛損失所支出的必要合理的施救費用,保險人負責賠償。
如果因人工供油、高溫烘烤等違反車輛安全操作規則造成的損失不在保障范圍內,如果在車輛內放置打火機、清新劑等易燃物受熱膨脹發生爆炸,不是車輛自身系統原因,也不屬自燃險的承保范圍,保險公司是不會對車主進行理賠的。
由于車主沒有為車輛加保自燃險,車輛自燃后給車主造成無法挽回的損失,同時也加劇了車主與車輛生產銷售商糾紛的難度。
廠家推諉拒擔責
新車發生自然后,車主一般都會懷疑汽車由于質量缺陷引起自燃,可是廠家卻不會這么認為。即使有出現場的消防部門出具的責任認定書,也不會被廠家認可。
車主要求廠家承擔責任,多數時候4S店會要求車主委托廠家進行問題鑒定,到目前為止,觀察汽車自燃的投訴案例,還沒有一例廠家承認自燃是由于車輛本身存在質量缺陷造成。但有不少車主經過不斷維權,會得到一部分損失賠償。
盡管,具有法律鑒定資質的第三方機構可以經雙方協商后進行質量認定,但目前鑒定機構不針對個人開發,如要鑒定需要先通過法院起訴,然后由法院做出鑒定認定。一方面,由于車輛燒毀嚴重,是否存在質量問題不好確定;另一方面,由于先前廠家已進行過拆車檢驗,無法再進行鑒定。但是,無論如何,沒有廠家的主動配合,僅高昂的鑒定費用就足以嚇跑絕大多數車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