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農業部與衛生部聯合發布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將于3月1日實行的這一強制性國家標準,制定了322種農藥在10大類農產品和食品中的2293個殘留限量,基本涵蓋了我國居民日常消費的主要農產品。
農藥殘留新國標的出臺,能否讓人們的“菜籃子”拎得更放心、更安全?原有基礎上增加的1400多個農殘限量標準,對老百姓來說意義幾何?且看業界專家怎么說。
標準整合數字之間顯突破
“新國標的出臺是必然的,其科學性、可操作性和系統性有明顯提升。”在接受科技日報記者電話采訪時,西南大學植物保護學院教授、重慶植物保護學會副理事長丁偉說,標準的整合不僅有利于規范農民科學合理使用農藥,而且讓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機構有了法定的依據。
不少業界專家也認為,新國標不論在標準數量還是覆蓋率上,與之前相比有了較大突破。在國際食品包裝協會常務副會長兼秘書長董金獅看來,農業部和衛生部一起協調并出臺新國標,“這是一大進步”,將來檢查、執法、生產、銷售有了一個很好的科學依據。
此前,農藥殘留限量要么沒有標準、要么多重標準并存是不爭的事實。由于這些標準涉及衛生部、農業部、質監安監等多部門,導致很多農殘標準之間處于交叉、重復甚至矛盾的狀況。
比如,農藥百菌清在花生中的限量,國家標準和農業行業標準中都重復規定為0.05毫克/公斤;而百菌清在小麥中的限量,國家標準規定為0.1毫克/公斤,農業行業標準則規定為0.05毫克/公斤。于是,問題就出現了,如果某企業的小麥產品檢測出的百菌清殘留量處于0.05毫克—0.1毫克/公斤,該小麥是否屬于農殘超標就是一個無解的謎題。
“實際檢測食品農藥殘留時,如果遇到不同標準的情況,在以國標為依據的前提下,選取最嚴格的限量標準進行檢測。”丁偉說,新標準出臺后,檢測人員心里有數了,而且這2293項限量標準還首次推薦了配套的檢測方法。
隨之而來的另一個問題是,為何同一種農藥在不同的農產品中限量不同?丁偉告訴記者,農產品中最大允許殘留限量(MRL)等于每千克體重每日允許攝入的農藥量(ADI)乘人體標準體重后除以攝入系數,攝入系數表示人類個體對所涉及的農產品的每日消費量。由于飲食習慣不同導致攝入系數各異,因此農藥殘留限量也隨之變化。
值得關注的是,在制定農藥殘留標準時,以最大可能的風險為基礎,執行最嚴格的安全要求。在此基礎上,還要增加至少100倍的安全系數。舉例來說,如果食品中某農藥殘留量為50毫克/千克時,可能會出現安全風險,那么標準就將該農藥殘留量定為0.5毫克/千克。
蔬果生鮮安全間隔很重要
據悉,此次出臺的2293個農藥殘留限量,是根據我國農藥殘留田間試驗數據、農產品中農藥殘留例行監測數據和居民膳食消費結構情況,在對接國際食品法典標準和開展風險評估基礎上制訂的。同時,廣泛征求了社會公眾和相關行業部門的意見,并接受了世界貿易組織成員對標準科學性的評議。
其中,蔬菜、水果、茶葉等鮮食農產品的農藥最大殘留限量數量最多,成為眾人關注的焦點。其中蔬菜中農藥殘留限量915個、水果中664個、茶葉中25個、食用菌中17個。
相比于小麥、水稻和玉米等糧食作物,一些連續采收的鮮食蔬菜和水果,農藥殘留風險可能相對較大一些。因此國家對蔬菜和水果使用的農藥管理更為嚴格,除禁止使用高毒農藥外,對允許使用的農藥嚴格規定使用技術和安全間隔期。
安全間隔期是指從最后一次施藥至收獲、消耗作物前的時期,即自噴藥后到殘留量降到最大允許殘留量的所需時間。各種藥劑因降解、流失的速度不同,以及作物的生長趨勢和季節等不同,具有不同的安全間隔期。
“決定農產品農藥殘留超標與否,關鍵是其最后一次接觸農藥到進入消費市場之間的時間,是否達到安全間隔期。”丁偉坦言,在農民科學規范使用農藥的前提下,常見蔬菜水果的安全隔離期為7天—15天。
“蔬果中的農藥殘留未必是最多的,卻備受人們關注,因為各國營養學家都推薦居民盡量多食用蔬果,特別是蔬菜攝入量要大一些,對預防心腦血管疾病、糖尿病、癌癥等疾病都十分重要。國家標準對蔬果中農藥殘留限量規定的多一點、細一些,也就不難理解了。”中國農業大學食品學院副教授范志紅澄清說,安全隔離期的規定是要求生產者在果蔬上市之前一段時間內不打藥,而不是要求居民購買蔬菜之后等7天—15天再食用。蔬果等食品不要因為害怕農藥殘留而長期放置,應當新鮮食用。因為農藥分解的同時,有益健康的營養素和保健成分也會降解。事實上,這些成分能夠增強人體的解毒能力,從綜合效果上來說,可預防食品中多種有害物質的危害。此外,如果擔心農藥殘留還可以選擇有機農產品、綠色食品和無公害農產品。
專家表示,幾乎所有農產品都可能有農藥殘留,各國對農藥殘留進行嚴格的管理,符合農藥殘留標準的農產品是安全的。公眾一方面要增強安全意識,但也不必談“藥”色變。
關口前移源頭控制是王道
采訪中,不少專家對新國標的出臺持看好態度。與此同時,業界專家不約而同表達了這樣一個觀點:食品農藥最大殘留量標準是食品安全保障末端把關,國家還應將標準前移,制定更多科學種植、科學養殖技術的標準和規范,在農業種植、養殖業的生產過程中科學規范地使用農用化學品。
“農藥殘留必須要從源頭治理,關鍵還在于農民合理規范使用農藥。其中,法律、監管、培訓、科學普及必須要跟進。”丁偉直言,“農作物生病使用農藥,如同人體生病需要醫藥一般。目前化學農藥依然是必需品,唯有盡可能減少使用。”
董金獅頗為認同丁偉的觀點。“標準要落在實處,不僅要多部門聯動監管,更要加強新國標的宣傳普及力度。對于違法生產的企業作何處罰?誰來執法,誰來檢測?這依然是問題。”
在范志紅看來,減少農藥殘留的方法可以有很多種。比如,開發低毒對環境影響小的生物農藥;改變生活習慣,減少農產品的浪費;提高農民科學素質,督促其科學規范使用農藥,更新栽培和養殖方法……
“通過農作物健康栽培技術體系的構建,增強農作物的抵抗力,作物少生病,蟲害早控制,化學農藥的使用自然會減少。”丁偉說,土壤修復、營養平衡,翻耕后消除土壤中的細菌等,這些貌似細微的瑣事卻與植物的健康密切相關。
丁偉還呼吁加強農作物病蟲害預測預報體系建設,并真正重視病蟲害的預防工作:“要讓生產者明白,不要等蟲子大了再用藥,未雨綢繆終比亡羊補牢要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