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國裁判文書網連續公布了兩起與茅臺"打假"維權相關的判決書。其中顯示,貴州一商家在多個電商平臺售賣"假茅臺"被告,一審均判決商家敗訴。值得注意的是,這無意中揭開了山寨茅臺利用電商平臺流通的秘密。

2019年3月14日的一份一審判決書顯示,貴州茅臺酒股份有限公司起訴涉嫌生產銷售"飛天送禮高度酒"等仿冒茅臺酒的企業貴州黔醉酒業、杭州阿里巴巴廣告有限公司作出一審判決,要求阿里巴巴公司立即停止在淘寶網、1688網站上的侵權行為,立即刪除侵權行為所涉侵權鏈接。
在此前,1月27日,貴州茅臺酒股份有限公司還曾向貴州黔醉酒業公司及拼多多平臺提起訴訟。相關判決書顯示,法院認為,拼多多不應再為被告就被控侵權商品提供網絡平臺服務,但鑒于拼多多在知情后立刻對涉案商品采取了下架或屏蔽等方式進行處理,因此,不支持拼多多承擔侵權賠償責任。
兩份判決書信息不難發現,"飛天接待酒"、"茅臺特供酒"等山寨茅臺酒正在借助部分電商平臺進行流通——貴州茅臺鎮的黔醉酒業集團生產、制造這些蹭茅臺流量的假茅臺酒,隨后,黔醉酒業及其代理經銷商在包括1688網站、淘寶網、拼多多在內的電子商務平臺進行批發分銷,最終進入社會流通渠道。
事實真相:"假茅臺"通過電商平臺進行分銷 從判決書中可以得知,黔醉公司成立于2012年6月27日,注冊資本為1億元,經營范圍為白酒生產、銷售。
起訴拼多多案的判決書中顯示,由黔醉酒業集團所生產的白酒產品,其紙箱、包裝盒及包裝袋上均違規使用了"MOUTAI"標識,與茅臺酒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冊商標相同,"在視覺上基本無差別"。因此,黔醉公司侵犯了原告享有的涉案注冊商標專用權,應承擔停止侵權及賠償損失的民事責任。
判決書還顯示,一家名為"遵義黔億家商貿有限公司"的零售商在拼多多平臺開設店鋪,茅臺酒有限公司代理律師,以198元的單價在拼多多平臺購買了名為"飛天接待酒"等仿冒茅臺酒商品。法院認定,該系列商品正是黔醉公司生產制造的產品。
此后,茅臺酒又再度對同樣銷售該系列商品的杭州阿里巴巴廣告有限公司提起訴訟,判決書顯示,茅臺酒股份有限公司代理律師分別在阿里巴巴旗下的B2B電子商務平臺1688網站和淘寶網,下單購買了同款白酒產品。
公開信息顯示,1688網站是阿里巴巴"面向中國小企業推出全球最大的采購批發市場",目前共擁有超過1400萬網商,遍布220個國家地區,已經成為全球商人銷售產品、拓展市場及網絡推廣的首選網站。
而最新數據顯示,淘寶網和拼多多目前分別為國內用戶數前兩名的電商平臺。這意味著,黔醉酒業集團生產的這批假冒茅臺酒,已通過電商平臺流通至全渠道進行分銷。
判決說明:電商平臺應及時采取必要措施 記者發現,兩份判決書均對電商平臺的責任做了說明。
涉及拼多多的判決書顯示,對原告貴州茅臺酒公司主張拼多多承擔侵權賠償責任的請求不予支持,但拼多多不應再為被告遵義黔億家公司就被控侵權商品提供網絡平臺服務。
而茅臺酒對阿里巴巴也提出未盡審查義務,因此,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但在最終判決中,法院并未對原告的該訴求進行正面答復。
判決書解釋稱,電商平臺作為"網絡服務提供者對于網絡用戶的侵權行為一般不具有預見和避免的能力,因此,并不當然需承擔侵權賠償責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網絡服務提供者接到通知后未及時采取必要措施的,對損害的擴大部分與該網絡用戶承擔連帶責任"、"網絡服務提供者知道網絡用戶利用其網絡服務侵害他人民事權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與該網絡用戶承擔連帶責任。"
記者了解到,拼多多在收到本案應訴通知書后,已經對涉案商品采取了下架或屏蔽等方式進行處理,其并未對原告的損失有擴大的故意",因此,對"承擔侵權賠償責任的請求不予支持"。(貴陽晚報全媒體記者 陳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