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假者盲目追逐暴利,是食品安全事件屢禁不止的主要原因。食品造假甚至“制毒”,無論其手段多么花樣百出,其目的歸根結底只有一個,那就是經濟利益。
監管缺位是食品難以安全的另一個重要原因。監管體制不完善,對監管者的問責及懲罰不到位,監管職責劃分不明,發現問題甚至出現推卸責任的現象。
法律得不到嚴格執行也是不可忽視的一個因素。如今,即便是有人因食品造假被判刑,人們對于被判刑者的感覺就是,一個出頭的椽子,誰讓他沒有后臺?另外一個原因就是量刑過輕,更有甚者以罰款沒收產品了事。對于失職的監管者,比如三鹿事件“問題官員”,被撤職四年之后,已至少有6名先后復出。
全面打響食品安全“保衛戰”,已經刻不容緩。
首先,要明確監管責任,完善監管機制,細化監管標準。相關監管部門應認真履職,嚴格執法,杜絕相互推諉的情況再次發生。同時,執法應深入嚴肅,杜絕走形式、走流程、圖應付的表面執法;另外,當前食品快速檢測機制已逐漸完善,但檢測過程仍不透明,建議可開放快檢過程,力爭群眾監督;還有,一些食品安全標準不統一、不完整,或多種標準沖突,導致執法檢查時缺乏重點。
為此,必須統一標準,以便執法檢查時,有目標、有重點、有準度的做出檢測結果。
其次,要加強同媒體及群眾的聯系,走群眾監督路線。密切聯系媒體,對于食品行業的不良潛規則進行深度挖掘。同時,要通過電視、報紙、上街等多種形式的培訓宣傳,培養群眾的消費維權意識、食品辨別能力,使得群眾不再因意識薄弱而受騙,遇到問題能勇于維權,善于維權;設立食品安全舉報中心,對外公布舉報電話,食品安全涉及到每一個群眾,群眾對此也最敏感,最痛恨,某些黑加工窩點能騙過監管人員,卻騙不過群眾的眼睛,因為就在老百姓的眼皮子底下。
再次,著力構建食品安全信用體系,同時,進一步完善基層食品安全監管網絡,要求基層監管部門將食品安全工作列為重要職責內容,主要負責人要負起責任,并明確專門人員具體負責,做好食品安全隱患排查、信息報告、協助執法和宣傳教育等工作。目前,上海市正在抓緊制定《上海市食品安全信用體系建設方案》,以糧食、肉類、乳制品、蔬菜、食用油等為重點產品,依托追溯系統,及時向社會公布食品生產經營者的信用情況,同時建立違法違規企業和個人黑名單,建立從田頭到餐桌的全過程食品安全信用體系。此方法就很值得借鑒。
最后,要把依法嚴懲落實到實處。民以食為天,從古至今,一直受到國家的高度重視。在唐代、明清時代,一旦流通食品使人受害,所有者會因此受到杖打、入獄甚至絞刑的處罰。現今更應如此,最高人民法院等四部門聯合曾發過通知,要求依法嚴懲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活動,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對危害食品安全的犯罪分子,罪當判處的,要堅決判處”,如今修正后的刑法單獨列明食品安全監管部門瀆職的刑事責任。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嚴格執法,得不到執法,完善再多法律也是徒勞。政府部門要做好有力保障,使得保障食品安全的法律真正落到實處,相信嚴懲之下,必有勇夫。(文/四川省南充市嘉陵區工商局 青雪松 胡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