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臺灣知名食用油品牌“大統”多款油品被曝是通過添加不同香精與違禁物質“調”出來的。
據臺灣衛生局抽檢,大統有15款花生風味調和油沒有花生成分,而是用色拉油、芥花油調和后滴進花生香精。“大統”
葡萄籽油,純度只有10%,其余九成是棕櫚油和芥花油。
所謂的“大統”100%橄欖油幾乎全用棉籽油、葵花油調制,橄欖油成分只是微量。
差不多同一時間,央視曝光了包括瀘州老酒、瀘州神窖等所謂年份酒,實際是用香精香料勾兌出來的;中國質量萬里行雜志也曝光了福建龍海多家工廠用牛肉膏、牛油勾兌出牛肉干的現象。
其實,食用香精是食品工業必不可少的食品添加劑,只要通過了相關部門的安全、衛生評價,符合有關衛生法規,食用香精適量添加在在食品中可以得到更佳的口味,本無可非議。
但現實情況是,從被曝光的案例來看,生產廠家對用香精勾兌食品的情況是刻意掩蓋的,是有意隱瞞真相、混淆視聽的,這顯然屬于消費欺詐。
對于消費者來說,這不光是知情權被侵犯的問題了,由此很容易聯想到的問題是,這些勾兌出來的食品有沒有安全保障?食品和其他商品相比,特殊之處還在于,一旦食用,往往意味著證據的失去,無論是索賠還是追償難度都變得極大。
對于監管部門來說,值得反思的是,媒體能找到的問題,當地監管部門緣何就發現不了?
是“燈下黑”,還是缺少責任心乃至是存在利益勾兌?
無論是何種原因,監管部門對此種現象舉一反三是有必要的。比如,瀘州部分年份酒是炒概念牟取暴利,那么其他大大小小的酒廠推出的所謂年份酒是不是同等情況?
比如臺灣大統花生油等油品是香精勾兌的,我們市場上的花生油等油品會不會也有這種產品?福建龍海的牛肉干是由豬肉加牛肉膏調出來的,其他地區出產的牛肉干有沒有采取這種加工方式?
再進一步,其他商品領域又有沒有類似的情況呢?
事實上,食品勾兌的亂想對于所有生產廠家來說都有警示作用,除了“有則改之無則加勉”這層意思外,還再次無情地提醒人們重審“誠信”這一最基本的商業原則。不良商家為何甘愿放棄這一商業底線?
應該說,不僅僅是劣幣驅逐良幣這一叢林法則。
地產商任志強對此有精到的分析。在他看來,中國實行計劃經濟多年,一直沒有培養出市場經濟必須具有的契約精神。計劃經濟時代,票證代替了契約,認證不認人,這使人的精神與地位,服從于票證,而忽略了內在的素質培養。要想突破票證的限制,唯一的方式就是造假。
凡是在限制過多的體制中,造假就成為了爭取“權利”的最好方式。當市場經濟來臨時,由于市場中沒有誠信和契約精神,于是造假、欺詐現象就開始叢生。
而這是值得全社會反思的。讓誠信者有力前行,讓欺詐者無路可走,需要政府和社會下大力氣引導、營造的良性商業生態環境。
而這些又是和社會整體誠信的大環境是相互作用的,如果沒有講誠信的社會環境,商業環境必然充滿欺詐;反之,商業環境普遍誠信當道,社會環境也必然向好。
對于個人來說,無論對現實持悲觀態度還是樂觀態度,有一點是可以肯定的——誠信,至少每一個人都可以從身邊做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