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發生后,陳華兵做了脾臟摘除手術,至今仍在住院。
9月6日早上,陳華兵(化名)騎著享騎電單車沿著龍華中路非機動車道一路向東行駛,在距離公司只有一個路口時,非機動車道車流變得密集起來,他下意識緊急剎車,結果把手失控了,他眼睜睜地看著車子沖向了路邊的行道樹,自己也栽倒在地,肚子隱隱作痛。后經醫生診斷,此次摔傷,導致他脾臟破裂。
陳華兵認為,作為互聯網租賃電單車的新業態,共享電單車提供的是一種服務,卻在保護用戶安全方面做得不夠到位,比如沒有提醒用戶要佩戴護具,甚至沒有明確告知用戶:是否購買過第三者責任險和意外傷害險。
對此,享騎回應:單車沒有質量問題,符合國家相關標準。
緊急剎車撞向路邊護欄
40歲出頭的陳華兵,是一家企業的高管。9月6日早上,他放棄開車,騎行去單位。“我先騎了三公里共享自行車,騎到漕寶路,發現繼續騎會出很多汗,影響衣服狀態,就決定改騎享騎電單車。”陳華兵說。
由于沒有車速提示,陳學兵無法判斷當時車速是多少。意外就發生在快到單位的那一刻:“前面的車流突然多了,我緊急剎車,車頭歪了,撞到了行道樹的護欄上,我也緊接著摔倒在地。”陳華兵回憶。
陳華兵體重約87公斤,摔倒后全身重量集中在膝蓋和手臂上。“當時手腳上的疼痛,都感覺不到了,就是覺得肚子痛,冷汗唰地就出來了。”他馬上給妻子打電話,妻子開車趕來后,將他送到了瑞金醫院。
脾臟破裂實施摘除手術
盡管腹部疼痛難忍,但陳華兵仍未覺察到事情的嚴重性,他坐在輪椅上,跟著妻子做一項項的檢查。
“直到醫生看了我的報告,又看了我的臉色,對我吼,你不要命了嗎?我才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后來我就被擔架抬走了。”陳華兵說,醫生診斷,他脾臟破裂。
此時陳華兵才意識到自己出了交通事故,需報案請警方處理。但由于已離開現場,警方也只能通過調取事發時錄像才確認這起事故。
因脾臟破裂,陳華兵做了脾臟摘除手術。手術后,由于炎癥遲遲未消,他至今仍在住院。“聽說脾臟關系到人體免疫系統”,相對于工作被影響的煩躁,身體上的傷害更令他感到后怕,“我反復想,還好摔倒時單車沒壓在身上,還好沒摔到頭。”陳華兵說,如果當時摔的是頭部,受到的傷害更加難以想象。
[消費者質疑]
單車企業安全措施不到位?
享騎回應:
單車無質量問題,符合國家標準
陳華兵懷疑,剎車不靈敏或是導致他摔傷的一大原因。因為感覺剎車有些松,難以有效剎車。
對此,享騎方面的工作人員則表示,陳華兵的車輛并沒有質量問題。目前,雙方的說法都未得到權威部門的確認。
“即便撇開剎車問題,我依然覺得電單車不夠安全,單車企業安全保護不到位。”陳華兵認為。
對于陳華兵的質疑,享騎電單車工作人員表示,享騎電單車在各方面均符合國家標準。“享騎電單車車輛符合《道路交通安全法》中,最大設計時速不大于20公里/小時要求,具有人力騎行能力,且整車質量、外廓尺寸、電動機額定功率等指標均符合國家標準規定。車重24公斤,也符合“不超過40公斤”的標準。
上海市自行車行業協會秘書長郭建榮也認為:“如果一輛電單車各個方面均符合國家標準,那么可以認為這輛電單車是安全的。至于消費者提出的應佩戴護具或設置最高限速提醒等,并不在國家強制要求內,企業可以選擇不進行設置。騎行者使用電單車發生意外,不應一味追究共享單車企業的責任,而應查明事件原因。
為何要用戶自己買保險?
享騎回應:
已購第三者責任險和意外傷害險
除了用戶安全方面做得不夠到位以外,陳華兵受傷后,仔細研究了《享騎電單車用戶服務協議》,發現協議第7.5條如此規定:“本公司建議用戶購買適合自己的人身安全保險以備不時之需,如用戶不幸發生任何意外或事故,除非用戶能證明該意外或事故因自行車本身的固有缺陷直接導致的,否則本公司不承擔任何責任。”
“既然是面向非特定騎行用戶的,為什么共享單車企業自己不購買保險,反而要求用戶自己購買保險呢?”陳華兵質疑道。
享騎工作人員解釋,享騎已為用戶購買了第三者責任險和意外傷害險。
那么,保額究竟是多少呢?
享騎工作人員表示,具體保額屬于商業機密,不方便透露。
該工作人員進一步解釋,之所以提議用戶自己購買保險,是因為“用戶對自己的安全的評估價位是有差異的,有的用戶身家過億,可能稍微受一點點傷就要求很大的賠償金額,所以鼓勵用戶適當為自己購買保險”。
開鎖就要用戶自行擔責?
享騎回應:
使用前需檢查車輛是否存在異常
《享騎電單車用戶服務協議》 第7.4條規定:“用戶在實際提取自行車前仍應盡到充分的注意和檢查義務,確認車輛各部件的完整有效,熟悉自行車的性能和安全裝置。對于發現故障的自行車,應放棄預訂并立即停止使用,否則本公司對因該故障車的使用所造成的一切后果不負任何責任。若用戶開鎖提車,即表明已認同所訂車輛本身的安全性和完整性,此時使用相關過程中發生任何意外或傷害事故,用戶須自行承擔。”
“開鎖提車就要用戶自行承擔責任?”陳華兵質疑,難道不應是開鎖提車就意味著享騎電單車確認該車的安全性和完整性嗎?否則企業的維保責任體現在哪呢?
曾使用過享騎電單車的騎行者黃選錦也認為,考慮到電單車的構造和剎車等零部件的專業性,讓騎行者通過目測來判定車輛是否安全,不太現實。
對此,享騎工作人員表示,騎行者除遵守道路安全法規之外,要安全使用享騎單車,的確需在使用前“仔細檢查車輛的剎車、鏈條等零件是否存在異常”。此外,在行駛過程中,起步、爬坡時應該腳蹬助行,下雨天還需避免緊急剎車。
[安全提醒]
如果沒有騎行經驗 不要貿然騎電單車
2017年8月2日,交通運輸部等10部門聯合出臺了 《關于鼓勵和規范互聯網租賃自行車發展的指導意見》,明確提出:“不鼓勵發展互聯網租賃電動自行車。”
相關部門工作人員在解讀中指出,“不鼓勵”主要出于五個方面的考慮:一是車輛普遍超標;二是容易發生交通事故,騎行人不固定,且多數未經過專門的交通安全教育和駕駛培訓,加上租賃電動自行車自重大、速度快,發生事故會帶來較大傷害和損失;三是火災安全隱患突出; 四是車輛運行安全風險高,如車輛保養維護管理不及時、不到位,極易出現隱患車輛上路行駛; 五是電池污染問題嚴重。
對于其中的第四條,經歷了這次意外受傷的陳華兵尤其感同身受,在他看來,貿然選擇共享電單車確實比較危險。
對此,騎行者陸昕(化名)也深有同感。因為長期開車,陸昕這些年幾乎從未騎過電單車。然而,有幾次,因為要去的地方差不多有三四公里,打車很難打,騎共享自行車又比較遠,他就嘗試了一下共享電單車。
“真的騎起來,20公里/小時的時速還是非常快的,因為享騎電單車的車身又比較輕,不熟練的人就會左右搖擺,一旦遇到人多或其他突發情況,急剎車就很容易出事。”陸昕建議,對于沒有電動車駕駛經驗的人而言,還是不要貿然選擇電單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