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韓國和中國均有著一定的知名度、一件長袖衫賣到千元以上……BOY LONDON作為一個服裝品牌,竟有兩家企業都宣稱自己才是這個商標真正的主人,并且兩家企業都有門店,銷售著款式、質地不同的服裝。那么,消費者到底該信誰?究竟哪家才是真的?隨著記者調查的深入,一場持續了多年的商標爭奪暗戰曝光。
據記者了解,爭奪商標的雙方分別是安格洛公司與寶愛公司,兩家企業均申請撤銷對方商標,也都因為商標被撤銷而打起了官司。當安格洛公司的證據被法院判定“不予采信”而敗訴后,它立即上訴。
北京德和衡律師事務所律師姚克楓表示,目前由于還處于訴訟階段,沒有最終定論,因此對于消費者來說,無所謂孰真孰假。
矛盾凸顯
商標幾經轉手 兩方均進軍中國市場
最近一年多,網上關于BOY LONDON的新聞讓消費者看暈了。“BOY LONDON最近在上海舉行新品發布會,這也預示著BOY LONDON的英國品牌方將正式授權引進中國市場……”“韓國BOY LONDON新品發布會舉行,韓國總部、中國代理及加盟商、國內各大知名百貨與購物中心嘉賓參加了此次發布會……”同一個品牌,為何出現了兩個國籍?
記者在百度搜索“BOY LONDON”發現,其銷售官網上顯示,經營者是寶愛貿易(青島)有限公司。按照寶愛公司的說法,1995年,英國安格洛聯營公司在韓國專利廳注冊了全球第一個BOY LONDON文字及鷹圖形商標。而記者登錄英國公司登記機關網站查看安格洛公司的相關情況時發現,其商業性質狀態顯示為“歇業公司”。
檔案顯示,注冊21天后,安格洛公司就把商標賣給了韓國寶成國際株式會社。寶成國際株式會社幾經轉手,2001年商標轉讓給了American Star株式會社。它是BOY LONDON株式會社的前身,當時的社長就是BOY LONDON株式會社法定代表人金甲琪。
金甲琪看好中國市場,2001年赴中國申請注冊BOY LONDON及鷹圖形商標,通過發展代理商等形式拓展中國市場,并于2013年設立寶愛貿易(青島)有限公司。
目前,BOY LONDON在韓國和中國都成為知名服裝品牌,韓國的B1A4組合、Stellar、Snuper、Lovelyz組合,曹格、權志龍、范冰冰、鹿晗、吳亦凡、韓庚等國內娛樂明星也都為BOY LONDON做過宣傳推廣,曹格在《爸爸去哪了》里,就曾穿著白色的BOY LONDON 圓領衫亮相。
但金甲琪并不知道,英國安格洛聯營公司在韓國轉讓商標之后,又在中國進行了類似的商標注冊,但沒告訴他們。
律師說法
案件處于訴訟階段沒定論
對消費者來說無所謂真假
兩個公司都聲稱擁有BOY LONDON品牌商標,那消費者該如何面對?就此,記者采訪了北京德和衡律師事務所律師姚克楓。
姚律師表示,目前由于還處于訴訟階段,沒有最終定論,因此對于消費者來說,無所謂孰真孰假。但是,如果案件有了結論,而商標被撤銷的一方仍然使用該商標繼續生產銷售服裝、開店,那么則構成商標侵權。消費者如果購買了這樣的服裝,之后可以按照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提起索賠訴訟。
同時,被最終撤銷商標的企業,如果仍不撤店,仍繼續生產銷售,擁有商標權的企業也可以通過訴訟等方式繼續維權。
商標大戰
安格洛與寶愛都申請撤銷對方商標
2012年,安格洛公司人員來到中國,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對金甲琪注冊的 “BOY LONDON”商標提出爭議申請,認為構成類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標。
國家商評委審查后認為商標幾近相同,2013年裁定撤銷金甲琪注冊的商標。金甲琪不服裁定,將國家商評委訴至北京市第一中院。
在國家商評委審查金甲琪的商標是否應撤銷期間,金甲琪以安格洛公司連續三年未使用其持有商標為由,也申請國家商評委撤銷對方商標。2015年,國家商評委裁定撤銷安格洛商標。安格洛公司不服,2016年1月將國家商評委訴至北京知識產權法院。
負責審理金甲琪訴國家商評委案的北京市第一中級法院認為,安格洛公司的商標已被商評委裁定撤銷,已不是金甲琪的商標的在先權利障礙,故一審判決撤銷商評委原裁定,商評委需就安格洛公司提出的商標爭議重新裁定。
判決后安格洛公司上訴到北京市高級法院。北京市高級法院審理后認為,安格洛公司的商標雖然被商評委裁定撤銷,但該公司已向法院提起訴訟而案件尚未審結,因此商評委的撤銷決定未生效,其商標仍處于有效狀態,仍應維護其商標權。2017年7月17日,北京市高級法院終審改判駁回金甲琪訴訟請求。
事件進展 安格洛證據未被采信 被指搞“小動作”
法律人士表示,商標爭奪戰孰勝孰負,取決于安格洛公司的商標最終是否會被撤銷。
2017年8月11日,北京知識產權法院就安格洛公司不服商標被撤銷訴商評委案一審宣判,法院判決駁回了安格洛公司的訴訟請求。庭審期間,金甲琪一方稱安格洛公司提供的新證據有明顯的偽造痕跡。
法院在判決書中寫道:“必須注意到,安格洛公司在行政階段歷經商標局、商標評審委員會兩個審查階段仍未提交該部分證據。在這種情況下,證據的真實性容易受到質疑,故本院對安格洛公司在訴訟階段補充提交的證據給予更為審慎的審查”。
針對安格洛公司提交的新證據,法院認為,安格洛公司作為授權方,本就應該持有相關商標許可使用材料,該部分證據對其而言并不存在難以取得的情形,且應積極提交,但其之前一直未提交亦未作出合理解釋,故對其證據不予采信。
敗訴后,安格洛公司上訴。而寶愛公司也就7月17日的北京市高級法院判決,到最高法院申請再審。
目前,寶愛公司的BOY LONDON品牌,已在國內一二線城市商場開設專賣店300多家。而根據安格洛公司及其中國代理商的宣傳資料,其BOY LONDON品牌也在國內開設了幾十家門店。
寶愛公司稱,從今年夏天起,安格洛公司開始到全國各地的有寶愛公司開設的BOY LONDON專賣店的百貨商場和賣場中傳播“寶愛公司商標已經無效”的信息,并突擊開設自己的BOY LONDON門店,向寶愛公司經營多年的百貨商場和賣場內滲透,并向這些銷售商發律師函,以致寶愛公司頻繁接到經銷商投訴,需要不斷地向幾百家合作單位和經銷商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