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銷售的進口農產品品類漸增,但質量安全問題頻出。11月20日,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以下簡稱“質檢總局”)公布了10月進口不合格農產品信息,其中來自18個國家或地區的21種農產品因檢出質量安全問題被銷毀或退運。
根據質檢總局信息顯示,在公布的10月進口不合格農產品信息中,被銷毀的商品多因被檢測出有害因素。如來自越南的鮮火龍果、哥倫比亞的上千只玫瑰鮮切花等,均因被檢出檢疫性有害生物被要求銷毀。
據悉,在越南主要種植火龍果的3個省份中,年產鮮果約63萬噸。其中,75%的火龍果會出口國外,出口的火龍果中有80%主要通過廣西憑祥、云南河口等地口岸以邊貿形式出口中國。
這并不是進口生鮮農產品首次被查驗出質量問題。根據此前質檢總局公布的8月進口不合格農產品信息顯示,來自越南、美國、澳大利亞等10個國家或地區的57批次不同品類的進口農產品因質量問題,被退運或銷毀。
對于進口農產品的質安監管,今年3月,質檢總局局長支樹平公開表示,境外的企業想要向中國出口食品,質檢總局會對相關企業的食品管理體系進行評估。同時,質檢總局對向中國出口食品的企業進行備案,并要求企業附帶出口國家(地區)的官方證書,將監管延伸至源頭。此外,質檢總局建立了食品進口銷售記錄平臺,用于嚴格食品進口后的監管。北京工商大學經濟研究所所長洪濤認為,進口農產品因運程遠、損耗大,銷售企業難以掌控種植質量以及產品質量。同時,企業可以嘗試將產品質檢交由第三方機構進行檢測。如果產品出現質量問題,平臺可以根據檢測證明,追究出口方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