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克售價高達千元的“極草”,日前被國家相關部門從保健品中“除名”。近年來,火熱的保健品市場背后,是大量保健品依靠炒作概念、夸大宣傳等占領市場,成本和研發費用則只占很小比例。而保健品“偽裝”成藥品、普通食品號稱有保健功能等現象層出不窮,不少產品靠“忽悠”蒙騙消費者賺取暴利。
科研投入不及利潤1%日前,國家食藥監局公開發文要求停止高價保健品“極草”的相關經營活動。極草5X冬蟲夏草純粉片-至尊含片0.35克規格的81片裝禮盒售價為29888元,即每克售價為1054元。其生產廠家青海春天藥用資源科技利用有限公司宣稱其“微粉粉碎和純粉壓片專利技術”可以使冬蟲夏草“含著吃”,并聲稱“極草純粉含片比原草至少多7倍精華溶出”,這讓不少消費者不惜重金購買。
公開報道顯示,該公司投入10億元廣告費打造其“含著吃”的所謂高科技概念,而這筆投入也是極草成本中極大的一塊。青海省冬蟲夏草協會常務會長趙錦文認為,“微粉粉碎和純粉壓片專利技術”并不是高科技,“壓制設備研發技術在國內早有應用,其廣告中比原草7倍精華溶出的說辭也在業界存有廣泛異議。”
“暴利不是靠技術和質量,而是靠營銷。”業內人士稱,許多高價保健品的營銷策略都與“極草”類似。
按照國家規定,保健食品的科研經費應占其利潤的3%~5%,但很多保健食品企業在科研上的投入不藥品(包括已售出的和未售出的藥品)貨值金額兩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如果構成犯罪,還會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此外,王文濤補充,根據《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規定,未經許可經營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專營、專場物品或者其他限制買賣的物品的,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