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市場上預調雞尾酒比較流行,這種產品包裝類似常規飲料,不僅成人飲用,很多未成年人,甚至兒童也成為其消費對象。據了解,該類產品是預先調配好,含果汁的酒精混合物,包裝銷售可以直接飲用,屬于酒類產品,酒精度超過3%vol,高于國家標準規定的低醇啤酒酒精含量。但是,市場上部分產品沒有在醒目位置,清晰標示反映其真實屬性的專用名稱,外包裝有關“酒”和“酒精度”等字樣很小,而“果汁含量”等字樣卻比較明顯。如果消費者不仔細辨認,特別是未成年兒童消費者,很容易把這些酒類產品當成普通飲料購買飲用。有的兒童在家長面前飲用也未被家長察覺,這類類飲料酒產品已經不時出現在未成年人出游或者聚會的場合。
針對這一現象,中消協提出如下警示:
1、家長或監護人及未成年消費者應該正確選擇飲料類產品,不要誤買酒類產品。
2、銷售者應依法銷售酒類產品。《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三十七條規定,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煙酒,經營者應當在顯著位置設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煙酒的標志;對難以判明是否已成年的,應當要求其出示身份證件。
3、預調雞尾酒生產廠家,應更改包裝,在醒目位置對商品的屬性進行標示,避免誤導消費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條“食品和食品添加劑的標簽、說明書應當清楚、明顯,生產日期、保質期等事項應當顯著標注,容易辨識”。另外,《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GB7718-2011》對食品名稱的標示要求,“生產者應在食品標簽的醒目位置,清晰地標示反映食品真實屬性的專用名稱”。
兒童節到來之際,中消協呼吁社會各界關心兒童健康成長,為保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類飲料酒類行業應加強自律,嚴格執行有關國家規定和標準,新聞媒體應正確引導青少年購買飲料產品,有關監管部門要不斷完善類飲料酒類的相關規定和標準,加強監督和管理。